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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敦广 转贴自: 中国艺术教育网
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教学内容改革,已经成为我国高等音乐教育发展的关键。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我们在教学内容上必须着眼于未来,着眼于民族,正确处理好古、今、中、外四个方面的关系,使我国的音乐教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教育。
关键词:高等音乐教育 教学内容 教学改革
只要翻阅一下音乐刊物,就会发现不少文章是专题论述民族音乐的继承与发展、如何创作具有中国气派的器乐作品或创立民族声乐学派等方面的论述。这些文章体现出一个特点:作者都呼吁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怎样才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呢?笔者认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音乐教育,特别是取决于我国的职业音乐教育改革。当前,我国的职业音乐教育,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大专院校的职业教育和中等专科学校的职业音乐教育。无论哪一种教育形式,从教学内容和教育指导思想上来看,目前大体上是一致的。
许多民族都有自己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为了更好地生存,就得不断地求得进步。因而,每个民族都必须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本民族的文化教育。
21世纪的今天,如果就文史学科来讲,教学内容首先应当是现代的,而后才能是近代的、古代的。如果就科学领域来讲,人们决不会把着眼点首先放在对古老的造纸、火药和印刷术等方面的研究上,而一定是立足于研究现代的电子、原子或核能的开发与利用,只有痴人才反其道而行之。可是,就教学的基本内容上看,我国的音乐教育,历年来却一直是背其道而行的,外国古典音乐一直占据着音乐教育的整个世袭领域。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假如说,在某一特定时期之内,这种现象有它存在的一定道理,那么应当同时看到,这种现象绝不会是永恒不变的。
毫无疑问,任何一种现代科学文化,都是在古老的科学文化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是,要知道,人的认识是从浅入深、从近至远的。比如,一个婴儿,他(她)首先认识的自然应当是自己的妈妈和爸爸,而后才能是其他成员,因为同自己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不是别人,首先是自己的父母。我们还可以引伸一步,如果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对本星球的许多自然现象尚未了解之前,便去研究外星球的自然现象,这是很不实际的。丢开眼前的、脱离现实的任何一种做法,都不符合唯物主义自然法则及其发展规律。人们认识事物,处理问题,总应当有个先后顺序,这就是平常所说的主要、次要矛盾问题。矛盾不是永恒不变的,在这个时期主要的东西,到那个时期则可能变成非主要的,而原来次要的又可能变成主要的。社会就是在各种矛盾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进步的。社会发展速度的快慢,取决于社会矛盾解决的程度。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提高和科学文化事业的进步,必然会推动这个社会在音乐文化方面出现丰硕成果。到了21世纪,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然而,我们的音乐教育,从根本上讲,为什么始终还是基本上停留在外国古典音乐的教学内容上呢?
当然,这里面是有诸多原因的。但是,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传统守旧的习惯势力捆住了我们的手脚,严重的保守思想束缚了我们音乐界的许多人。笔者本人,长期以来一直是把许茨、巴赫、亨德尔、格鲁克、拉莫等一些音乐大师看成是无与伦比的偶像而加以崇拜。毫无疑问,对于他们追求真理、主持正义为人类音乐事业而献身的忘我牺牲精神,以及他们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后人必须以严肃态度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探讨,从而促进我国音乐文化更快地向前发展。但是,这项任务绝不是在学生期间所能承担的。学好本民族的文化艺术,继承本民族优秀遗产,这才是学生时代的首要任务。
众所周知,抛弃传统,断言凝聚着人类智慧精华的丰富文化遗产已经过期,那是愚不可及的;墨守成规,以过去那些呆板的模式来画地为牢,也是没有出息的。在教学内容上,外国古典音乐占有适当的比重,无可非议,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从现在我国整个职业音乐教学的内容上来看,尤其是声乐、钢琴、音乐名著欣赏课的教材,现代的东西简直是微乎其微,少得太可怜了!当然,近年来,个别一些音乐院校已经开始注意这个问题,或者开始计划讲授一些有关现代的中外音乐和现代音乐方面的知识。但是就整个教学阵容来看,那只不过是一些点缀品罢了。这种保守落后的职业音乐教育,长期以来,大大地拉开了我们同飞快发展着的世界音乐文化的距离。现在我们应当怎么办?笔者认为,当前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把职业音乐教育中,古、今、中、外四个方面的教学内容进行全面性的研究与调整,从而建立起一套更完整、更科学,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音乐教学大纲。
关于中外问题
要想更好地发展本民族的音乐文化,就必须更好地同世界各国的先进音乐文化建立密切的音乐交往关系。也就是说,要想使我国的音乐真正获得世界意义,那就不能不借鉴既有的、并且已经是被时代所肯定的世界形式。只有不断地学习别人的长处,才能不断地丰富自己,闭关自守或固步自封是不会有大作为的。所以在教学内容上,必须设置外国音乐部分,特别是要加强对外国民族音乐方面的研究。
我们之所以学习世界的先进音乐文化,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把我们本民族的音乐文化发展到更高的、更先进的水平上来,所以“洋为中用”在这里是问题的核心。我们必须按照这个原则,建立起比较科学的一套完整的教材。应当清楚地体现出我们的音乐教育原则: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然而首先应当是民族的。问题就在最后一句“首先应当是民族的”。没有民族的,也就没有世界的,所以中、外音乐教学内容必须有主次之分。江泽民同志早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受教育的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强精神和爱国主义热情不断增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成为推动亿万人民奋发图强的精神力量。”这就是说,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民族自强,丧失自尊,那就无法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永远处于任人宰割、任人欺辱的苦难状态。
弘扬民族文化是振兴民族精神的有效措施。我曾问过许多大学生:喜欢看《魔笛》(德国民族歌剧)还是喜欢看《白毛女》?一致回答喜欢《白毛女》。这说明我们的青年是有民族感情的。可我又问:欣赏课有什么中国作品么?学生惊奇地反问:中国有多少高质量的作品能与世界名作相媲美?在他们看来,多欣赏外国名作已经成为理所当然,并觉得高深莫测。我想,学生绝非恶意贬低自己的文化,但在他们心灵深处不知什么时候打上了我国音乐不如人家水平高的烙印。这种局面,难道能说与我们音乐教育无关么?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具有五千多年历史,许多国家十分重视中华民族的这一宝贵财富。在许多世界名作中都可以找到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影子。世界著名歌剧《图兰朵》贯穿全剧的主旋律,就是用中国民歌《茉莉花》和《妈妈娘你好糊涂》的音调谱写的。有人对美国爵士乐的丰富节奏赞叹不已,然而对中国戏曲却不作研究,难道我国戏剧中的锣鼓经节奏不能与爵士乐的节奏相媲美么?上海有些民乐(二胡、琵琶、扬琴)演奏尖子争先恐后去外国“深造”,这种“留学”能“深造”出什么,有什么现实意义?(参见《人民音乐》1986年第2期)。
我国拥有十多亿人口,一些人的文化水平还不高,真正喜欢和有能力欣赏外国文艺的人并不多。因此,唯有本民族的文化艺术才是国内社会群体,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所由衷热爱的。然而,我国职业音乐教育有多少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真正开设“民族唱法”课程了呢?艺术院校毕业后唱美声,师范毕业的大学生到中小学校去教美声。不这样不行,因为大学生在学期间老师就是这样灌输的。“洋嗓子要向土嗓子靠拢”喊了多年,没人反对,但是,为什么西洋唱法却始终在我国声乐教学中一直明显地占据着统治地位呢?这种反常的“供求”矛盾如不迅速改变,民族自尊就难以建立,振奋民族精神就会变成毫无意义的口号而落于口头上的空喊。我反复思考,洋唱法如此顽固地占领我国教育阵地,绝非是因为受人民群众欢迎,而是因为它有生存的土壤。商业界的打假斗争屡打不止,因为有地方保护主义。那么洋嗓子的保护者是谁呢?含蓄点讲,是那些对洋唱法五体投地的人,只知道学美声,研究美声,教唱美声,而忘记了学习它、研究它,真正的目的是要从中学习借鉴美声的一些歌唱技巧,并用来表现我们自己民族的艺术。其实,这些名人名家是执行教学任务,完全责怪他们并不公平。明确点说,真正起保护“洋嗓子”作用的关键所在,乃是职业音乐教育的基层领导人。不难想象,障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1.多数基层领导人出自学院派,自身就是如此受的教育,习已为常;2.稳坐“江山”,不担风险,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生保平安。这就是几十年来,外国古典音乐和美声唱法一直主导我国职业音乐教育阵地的基本原因。
遗弃传统,意味着对民族的背叛;“厚古薄今”,就等于我们的工作完全失去了现实意义。因此,在制定教学大钢的过程中,对“古为今用”这一原则,必须予以明确体现。职业音乐教育应以近、现代的音乐内容为主,而以外国古典音乐和现代派音乐教育为辅,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我们应当看到,本世纪以来,国际上出现了不少优秀作品。对于我们自己,更应当拥有信心。无论是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期间,特别是建国之后,在党的光辉文艺路线指引下,我国也同样产生了许多优秀的作品。尤其是那些以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为内容的重大题材的典型作品,更应当予以认真总结,把它们系统地纳入到我们的教材中来。过去一个时期,我们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进退不得,左右摇摆或放任自流?不少原因就是由于我们知识的肤浅性造成的。本来已经明确要解决的问题,却还喋喋不休地争论着……那么怎样才能更快地把我们本民族的音乐文化发展到更高的水平上来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少走或不走弯路,多接受他人一些先进的或成功的经验。妄自尊大是不聪明的,回避现实、脱离实际的任何一种教育,同样是徒劳无益的。就表现手法来讲,现代派音乐的手法是形形色色、极其繁杂和丰富的。所以在我们的职业音乐教育中,对现代派音乐也必须给予应有的重视。比重要有,不易过多,因为更深入的学习和研究乃是学生毕业之后的事。
总之,我国的职业音乐教育必须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进行各方面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最主要的是教学内容的改革。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完全是出于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上的需要,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需要。在这方面,我国现代的职业音乐文化教育,距离我国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差得实在太远了。由于课程性质不同,所以在教材内容选择或教学方法方面,当然不能一刀切,要有所判别,不能强求一律。但是,不论声乐、器乐、音乐史、世界名著、作曲理论……整个课程的设置,原则上都应以近、现代的音乐教育为主,而且首先应当注重本民族的;其次,再以外国古典音乐教育(包括现代派音乐教育)为辅,这就是我们的基本原则,我们的音乐教学大纲,必须从这个基点出发。如果能够按照上述原则,在教材内容上正确地处理好古、今、中、外四个方面的关系,那么大体上便可以认为,我们的职业音乐教学大纲是比较好地具备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文化教育的特点了。因为这样的教学大纲,它不仅仅充满了时代精神,而且,也富有强烈的民族感和饱藏着浓厚的民族特征。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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