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2评论:招生简章应该接受广告审查

1
回复
737
查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6-29 08: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k12评论 2004-06-17 马长军

据新华社5月19日报道,陕西西安一所挂牌为“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新华科技学院中心”的民办院校,2003年7月,凭着“招收初高中起点、专本连读、本硕连读、颁发北大文凭”的招生简章,招到了30多名“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但今年刚开学,校长就劝学生自己转学,继续留校的学生将被转到另一所学校,届时可获得宁夏医学院的文凭。许多学生对学校不能履行“颁发北大文凭”的承诺感到愤怒。更令这些学生意想不到的是,今年4月份,他们在北大网站上看到“陕西新华教学中心”冒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名义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员一事的公开声明。学生们得知真相后,要求退还学杂费,但校长始终不退。于是全班25名学生一起将学校告到法院。

利用虚假而诱人的招生简章坑骗学生之类的事应该不算新闻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共同关注”就曾经揭露,上海一家打着与国外大学联合办学的幌子招生,结果是学生学了几年,别说外国文凭,连张正式的中国文凭都没有。

更离奇的是笔者亲眼所见的一件怪事。几年前,某大报上有一则“某某学院”的招生广告宣称,“招收国家任务五年一贯制大专学生,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生,免试入学。”我的一个在家务农的朋友闲来无事,就拨通了该“学院”的电话,把自己的姓名地址说给对方,称愿意到该“学院”就读,没想到几天后竟收到一封大红特快专递的“录取通知书”。如此招生真是饥不择食!

有人把那么多的学生上当的原因归结为轻信招生简章。可是,不信招生简章信什么?总不能叫每个考生都先去那些学校了解情况后再考虑报名吧?更不可能让考生审查它们的办学资质什么的,那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招生简章真实诚信与否,似乎全指望学校的道德自律——但事实证明,那实在不够牢靠。而且,招生简章的发布似乎无法可依,所以也就没什么规章需要遵循,这显然是讲不通的。

我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给招生简章有一个明确的定位,我个人认为,招生简章实质上就是广告。可我们好象从没听说哪份招生简章遵守了广告法相关的规定。比如,一般的广告都有相关批文,都受到了执法部门的审查,形式、内容都有一定的规范,发布虚假广告是要追究责任的。然而,招生简章的虚假问题却一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应该是有关部门的失职。何况,至少虚假招生简章完全可以列入打假对象吧。招生简章虚假就等于招生欺诈,却很少见到打招生之假的。总是等到有人上当受骗后,有关部门才会被拉来解决问题,且又是就事论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及其余,这哪里能起到遏制新的违法现象发生呢?

高招临近,中招要来,各种各样的大中专院校又要开始铺天盖地散发招生简章大做广告了,真真假假鱼龙混杂的情况是否还会出现,大概没几个考生以及他们的家长能够完全放心,吃亏上当的莘莘学子大约还会有。避免类似上述种种恶劣的招生事件的发生应该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对各种各样的招生简章依照广告法严格审查把关。这是建立诚信社会的需要,更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发表于 2004-7-5 1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得就更没有办法查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产品推荐

关注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免费资讯,获得更多学习资料
公众号
公众号
咨询热线:027-88881234
CopyRight © www.hongxiao.com. 武汉火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鄂ICP备2022013670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