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教师:我们的教师节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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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8 10: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k12新闻评论     2004-07-16     
    追乐:名分倒不重要,待遇实该落实。过去企业办学校。这些老师已为社会做过贡献。不管当时待遇如何,确实是企业负担了社会的问题。现在企业效益不行了,社会应该承担起本属于自己的责任。是否有教育界的立法委员,抓紧把这一事项提交人大,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让这些社会承认的对社会做过贡献的人,老有所养。
    孙老师:我就是一名企业教师,从教二十余年,月工资不足一千元,目前面临着学校归地方,本人(41岁)以工人职名内退,工资低的可怜.这种问题,找企业,企业无能力解决,我认为只有国家对这些企业教师待遇有一个说法.
    wyy:我们是国企技工学校退休教师,我们这些退休教师都是当时最听党的话的一代人,我们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技工教育,我们完成了我们的使命,我们有《教师证》有《高级教师》职称,按照《教师法》我们应该享受同等的教师待遇,但是我们很遗憾!我们每月的工资只有四、五百元,我们享受的是仅退休工人待遇甚至不及同龄的工人,因为我们上大学不算工龄!我们为什么不能享受同等教师待遇?很多文件都把我们算在括号之外,《教师法》对我们怎么就不生效?!我们的问题中央能了解吗?
    曹华安、熊珍霞等百余教师:我们是武汉铁路运输学校退休高级讲师,月仅800元左右养老金,住老年公寓都住不起,学校正办理移交给湖北省的工作,前天校方正式告诉我们“离退休人员暂不移交”,我们35年教龄的老教师将白马非马,为什么单位、部门的决策可以无视国家法律(教师法)
    企业一名退休老教师:“光荣的人民教师”是今年教师节的主题,对于我们这些企业退休教师来说,已经多年没过过教师节了。不知今年国务院九号文件下达后,我们企业教师有没有资格过上这个光荣的教师节?
    企业老教师:热切盼望尽快落实中央九号文件精神我们等得太久了。
 
发表于 2004-8-25 13: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实际的问题,管事的领导竟都看不到。唉!企业企业,连气带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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