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上海师德论坛上偶然看到这篇文章,供大家评议探讨:
“尊师”而后才能“重教”!
现在的学生普遍难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其难度并不在学生不爱学习,而是老师在学生中已不再有以前我们学生时代的那种威信。现在的各种法律法规都越来越强调学生方面的权益,学生动不动就用这些“法律武器”来威胁老师正常的教育,教师在这些“法律法规”面前失去了所有的教育“法宝”,剩下的除了说教,也只能是说教了(这东西对现在的学生真的管用吗?我想我不说大家也都知道答案了)而学校方面也怕家长告状,怕事情搞大了不好收场,因此遇到问题也总是为学生一面考虑多些,对教师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可是反过来当学生辱骂甚至殴打老师的时候,我们却又能为老师们做些什么呢?……
我想,大家在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时候,可能都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教师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凡人!教师也有人格!教师更需要尊严!!试想,一位在学生面前受到屈辱的老师,他怎么还有热情去教育学生?还有什么颜面去面对学生?如果此时还得不到来自社会、同事、学校等各方面的支持和鼓励,对某些学生实行强有力措施的话,那会让学生越来越嚣张,而老师则会越来越心寒!
古语有:尊师重教!我们可以理解为首先要大家都来“尊师”,而后教师才会“重教”!要想让教师真正献身于教育事业,首先要给予教师良好的环境。这个环境既不是高档的硬件,更不是丰厚的报偿,而是一颗尊重老师教育的善心。没有哪个教师会存心为难学生,相反,他们的责骂更多的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急切表现!大家应该都明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道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