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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音乐体系调式构成的基础是四音音列。四音音列包含两个全音音程和一个半音音程,半音音程可处在音列上方,也可在音列中间或下方,这样便可以有三种不同样式的四音音列。 由这三种不同的四音音列可组成十二个调式,包括六个正格调式和六个副格调式,这些调式被称为“中古调式”或“教会调式”。后来,欧洲经历了文艺复兴时期,在专业音乐创作和民间音乐中爱奥尼亚调式、利底亚调式和混合利底亚调式逐渐合为一组,演变为自然大调,伊奥利调式、弗利及亚调式和多利亚调式也逐渐合为一组,演变为自然小调。并由于自然大、小调相互渗透,又逐渐形成了和声大、小调,旋律大、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