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忘却的记念(宝马撞人事件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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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6 09: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元2004年某月某日,就是黑省宝马事件后的若干天,我在网站评论区徘徊。我的良知问我:“先生可曾为此事写点什么?”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吧,虽然网管会删你的文章。”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发评论,大概是因为网管不喜欢之缘故,往往会删,然而在这样的艰难之中,我毅然在写。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我所住的并非人间(鲁迅的原文引用)。一死十二伤的事实,判二缓三的现状,使我艰于呼吸视听,哪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所谓的法官和部分传媒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凉。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法律似乎只管制普通老百姓,那些高干及他们的家属是不在其中的。他们杀人、他们放火、他们强奸、他们贪污是天经地义,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最近,又有媒体报道:苏某某是一个无业的社会闲散人员,苏某某不是领导的亲属云云。接着就有流言,说网名们是受人利用的。但我对于这些媒体的报道,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的官员及其家属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能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衰亡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但是,我还有话要说。
一个无业的社会闲散人员能开车号6666宝马车?!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老女人能口出狂言“信不信我敢撞死你”?!一个没有来头的人能调动武警保护?!一个普通百姓故意致人一死十二伤能判如此轻的刑?!
那些昏庸的法官和死不要脸的媒体居然敢满口胡言地为虎作伥,却不知道自己脸上有着血污。

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有钱的人显示权力的谈资,或者给有权的人作撞击的靶子。
然而,此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是这么简单:有正义感的网民们的愤怒;有良知的记者的呐喊;有无以数计的人的关注——它触及的是人类的良知,它反映的是人类生存与道德的底线。更为重要的是,它发生在曾经信誓旦旦要解放全人类受苦受难的人的社会主义祖国。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样的判决,你让我们拿什么热爱你,我们亲爱的祖国?!!!你让我们凭什么奉献给——从小老师就教导我们要热爱的祖国?!!!你让我们怎么相信你——法制中国与中国法制?!!!

我目睹中国官僚豪门骄横跋扈,始于最近的十多年,不是少数,单那趾高气昂,横行霸道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宝马车的车轮下,一死十二伤的事实,判二缓三的现状,则更足为中国官僚豪门们叹服。倘若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究竟在于什么???
我们在愤怒中关注,我们在关注中等待,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么?!!! 正义能得到伸张么?!!!
在这淡红的血色与强烈的悲哀中,真的猛士将愤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来,但以此记念宝马事件中的死者和伤者。
 
发表于 2004-1-6 0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太好了!
不过,虽然你写的许多是事实,一个国家那么大,难以避免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生,但毕竟这不同于鲁迅生活的那个时代。我相信最终坏人是逃不过法律制裁的,毕竟还有这么多有良知的人在关注这件事。
 
发表于 2004-1-6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舞十天你写得很好,我们的确应该有这样的良知。

任何专制的体制下,都一定会有一定会有让你血沸的事情出来。这么多年来,我自己已经见怪不怪了,既然自己不可能是救世主,那么就先拯救自己吧,让自己活得充实一些潇洒一些。帮助关爱一些自己能实际帮助的人和物。

有时间希望风舞十天看一看胡适的《人生大策略》,也许能让你能更冷静的重新面对一些问题。

这个帖子我要移到“笑看人生”了,不介意吧?
 
发表于 2004-1-6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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