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岗位制度规范(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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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7 14: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03年]第38号文件》的通报
老公岗位制度规范(试行条例)


为了严肃广大人民群众的家庭纪律,维护家庭秩序,规范老公家庭生活,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试行如下:
一、 要爱老婆,坚决拥护老婆,服从老婆的领导。
二、 每天早上必须6点钟起床下厨做早点,严禁延误、偷懒和偷吃;每天晚上必须在11时30分后睡觉,睡前必须洗漱,并替老婆打洗脚水一盆,或帮老婆和孩子洗澡搓背,严禁提前、延误和不负责任;节假日不休息
三、 每月工资、奖金及其所有收入必须如数上缴老婆,不得部分遗漏,更不能全部不缴,尤不能设立个人小金库;每天生活费用不得超过20元人民币,由老婆天天划拨,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老婆对此开支有知情权和审计权;家庭内所有财务支出由老婆统一签批。若有违反,可根据情节的
严重程度,分别处以罚跪搓板、分居一个月或解聘其老公之职务的处分。
四、 负责孩子放学上学和老婆下班上班的接送任务,不得延误;节假日要尽职到“三陪”责任,即陪老婆逛街(不得在商场门口站候),陪孩子上游乐场(不得借机和其他女家长聊天)、陪丈母娘聊天(不得打吨或看球赛)。若有违反,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处以训斥(记过)、床
头跪三夜或罚没一个月生活费的处分。
五、 必须对家里的所有卫生工作负责任。若发现有不达标的地方,可罚其就地清洁三遍,并罚没收其三天的生活费。
六、 看电视时,不能与老婆、孩子抢遥控器,不能大声喧哗,严禁看足球赛。若有违反,罚拖地板三次。
七、 看女同事、女同志的目光一次不得超时三秒钟(包括三秒钟),看同一位时累计不得超过三次(包括三次);严禁与旧情人通电话、写信和见面搭话;严禁在女相识面前逗笑、卖乖;严禁和女同事单独出差。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由老婆随意处罚。
八、 严禁接触黄、赌、毒;严禁抽烟、喝酒、交网友。若有违反,开除其婚籍。
九、 在家庭任何问题的任何方面,必须服从“一个上级”的原则(即服从老婆的决定)。
十、 严守家庭机密,保证本《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外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表于 2004-1-28 0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同意!剥夺权利终身!
 
发表于 2004-1-28 08: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哪里找那么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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