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小调式体系中,音级名称与音级的数字标记号数是永远相对应的。即主音为 I 级;属音为 V 级;导音为 VII级等。 在我国的民族调式体系中,阶名指的就是宫、商、角、徵、羽等这些名称,其在各种调式中则有两种标记方式:1、仍按主音为 I 级,在不同的调式中不同的阶名则音级号数不同。在宫调式中宫音为 I 级,但在商调式中宫音则是 VII级。并且五声音阶是按七声音阶进行标记的,在一般的乐理书中都采用这种标记方法。2、按同宫系统的原理标记。即无论是哪种调式,一律将宫音标为 I 级,并对主音进行双标记。如在商调式中,主音商标记为 II/I,而宫音标为 I 。这第二种标记多用于民族调式的和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