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杨昌平)女子十二乐坊是否有假唱行为?这一纠纷历经两年多,仍未平息。在被一审判决败诉后,指称女子十二乐坊有假唱行为的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章红艳和外地某报业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天上午,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8月16日,某媒体上刊登了题为《“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一文,文中称:章红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女子十二乐坊”在演奏会上公然作假,严重损害了中国艺术的纯洁性,并披露女子十二乐坊在现场演出时,乐器演奏声并非来自她们的亲手弹奏,而是来自幕后早已准备好的音乐磁带或CD。甚至在同一时间,女子十二乐坊也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演出!对此,星碟公司(女子十二乐坊的签约公司)和负责人王晓京把章红艳和该媒体告上了法庭,并索赔50余万元。 章红艳的代理律师表示,女子十二乐坊的组成人员与章红艳是师生关系,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章红艳老师不能容忍自己的学生有假唱行为,所以,当记者就“女子十二乐坊是否有假唱一事”追问章老师时,章直言,“她们的假唱行为是令人痛恨的行为”。据悉,章红艳举证说明,通过对《自由》、《奇迹》两场演出现场录音的声谱鉴定,这两场不同场地、不同时间的演出,在音谱上只有1毫秒之差,这证明女子十二乐坊在对手形,没有真的弹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