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奇:要像接受流行音乐一样宽待网络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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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3: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抵制恶俗网络音乐倡议”反响热烈,著名音乐人陈小奇认为:通俗不等于恶俗,网络音乐不能一棍子打死

本报讯 记者陈晓璇报道:抵制恶俗网络音乐!近日,40名知名音乐人联名发出的这一倡议引起社会热烈反应,有网民大声叫好,也有网民质问:何为恶俗网络音乐?谁有资格认定网络音乐恶俗?

昨晚,接受本报采访的著名音乐人陈小奇认为,通俗不等于恶俗,要像接受流行音乐一样接受网络音乐,千万别把网络音乐一棍子打死!

“要抵制网络音乐恶俗之风”

本月19日,中国音乐家协会在北京召开“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座谈会,痛批网络歌曲低俗化现象。同时,以阎肃等为代表的在京40位著名词曲作家、歌唱家联名发起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倡导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倡议书。《那一夜》、《大连站》、《狼爱上羊》等是被定为恶俗网络歌曲的代表。

知名音乐人们这一抵制运动,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在网站论坛上,不少网民热烈支持,纷纷痛斥当前不少网络歌曲“垃圾”、“恶心”,网友阿丘说:“坚决支持老艺术家老音乐家的爱国行动,是到了抵制恶俗网络音乐、净化音乐领域的时候了!”

而此前,某网站评选出了十大恶俗网络歌曲,包括家喻户晓的《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以及让人不知所云的《我的妈是你的丈母娘》、《我爱人民币》等。

有业内人士指出,网络歌曲就像BBS上的帖子,想说就说,随意性很大,后果不良。一名男歌手说,恶俗网络歌曲让内地乐坛倒退15年。著名音乐人陈道斌也认为,当前的确存在不少媚俗的网络音乐,大多是网民情绪的真实宣泄,缺乏正确的创作引导,任其发展必将带来负面的影响。发起抵制倡议很有必要很及时。

“应定出‘恶俗’的标准”

何谓“恶俗网络歌曲”,有何标准?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表示,“恶俗”有三个标准,一是侵犯他人利益,一是侵犯公众利益,一是违反法律法规。《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并未有违以上三个标准,为何也被列入其中?某网站娱乐主持人认为,恶俗网络歌曲的特点在于歌词恶俗,让人难以接受,诸如“擦掉一切陪你睡”(《香水有毒》)等,有音乐人则认为应该是表现为歌曲情趣低下、道德沦丧。“网络音乐挺好的,不能一棍子打死”,陈小奇认为,由于网络自由空间大,不用经过任何审查,任何人都可以发布对音乐的理解,使得当前网络音乐现状鱼龙混杂,但这不足为怪,这正体现了时代的进步。陈小奇说,很多网络音乐都是群众情感的自由表达,就像表演小品一样,为什么就不能唱出来呢?

陈小奇认为,音乐创作要提倡健康,符合社会公德,但通俗不等于恶俗,如果要把“恶俗网络音乐”划分出来,就先要把“恶俗”的标准定出来,不能说自己不喜欢就骂人家恶俗。“流行音乐刚兴起时,也受到类似的排斥,千万不要重蹈覆辙。”

 

 
发表于 2007-10-30 2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音乐,是普通人 创作、传播的渠道。这种方式 应该鼓励。因为鼓励了普通人的创作。

   但是,有些 歌词确实挺 恶心的,应该别广泛传播,否则,影响青少年。

   可是,这渠道,堵是不行的。要从 源头上去想办法吧。即,教育创作者。但创作者是大众,怎么教育呢?

    可能还得从学校 抓起。但教育的形式,应新颖、时髦的、贴近青少年。否则,成死板的制度了等,就没效果了。

 
发表于 2007-11-6 18: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恶俗”音乐是无法让人宽待的。
 
发表于 2007-11-9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本无罪,音乐亦无罪。关键要引导,恶俗不能容。
 
发表于 2007-11-12 1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fangren_78在2007-11-9 10:46:00的发言:
网络本无罪,音乐亦无罪。关键要引导,恶俗不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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