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夏娃在2005-4-2 18:15:22的发言:
首先,谢谢赵老师的回答!
如果如赵老师所说,上海和南京许多艺术高校的老师的教法是不是都是错误的呢?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四四拍子属于什么类型的拍子?单拍子还是复拍子?在德俄体系当中,他是属于复拍子,而在欧美体系当中却属于单拍子,这两个体系之间对各种拍子的定义不一样,定义的角度就不一样!这是否就意味着其中有一个体系就是错误的呢,再扩展一点,这两个体系中同样的问题出现分歧的时候是不是都要追求一个统一呢?请赵老师给予答复!
谢谢!
夏娃老师好认真啊,赵老师可能太忙,没有看到回帖,只好替他再说几句了。
首先我认为你将4/4拍中出现的“德俄体系当中,他是属于复拍子,而在欧美体系当中却属于单拍子。。”我国自己“内乱”而出现的拍号读发问题的论据是不合适的,毕竟人家是跨国跨洲的理论体系。上海和南京许多艺术高校的老师的教法如果没有理论依据拿出来的话,我个人认为态度是草率的。当然也有可能我自己才疏学浅没有看到这些“上海和南京许多艺术高校的老师”的高深理论依据。
至少我认为我国大多数乐理书上规定的读四三拍更符合逻辑,先有以“四分音符为一拍”的单位说明,然后才有“每小节有三拍”的限定。这一小部分上海、江浙的音乐教师如何解释这一他们的读法呢?是拿国外的“混乱”来解释国内乐理出现混乱有理吗?
在我国,就连文字、方音、度量衡都是统一的趋势,我想这严肃的乐理,百花齐放并不是好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