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音乐师范统一招生视唱评分标准
85分以上
乐曲表达完整。音准、节奏及划拍正确,富有音乐感。
75-84
乐曲表达完整。个别音或节奏有错误。
65-74
乐曲表达基本完整。某些乐句的音准或节奏有错误。
60-64
乐曲表达尚可。基本上能入调,或某些学生由于未受过正规训练,节奏较乱,但音高观念尚好,可酌情处理。
50-59
乐曲表达完整程度较差。音准、节奏错误较多或反应慢。
49分以下
乐曲表达不完整。音准差、节奏乱、反应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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