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师大职业技术学院音乐教育专业
音乐基础理论、听音考试纲要
音乐教育专业,是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具有一定的音乐专业技能的应用型和实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因此,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除了具有一定的声乐、器乐、舞蹈等专业技能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为入学后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考试纲要如下:
一、 试内容及要求:
1、了解音及音高的一般概念,掌握音的分组、自然半音、变化半音、自然全音、变化全音的构成方法。
2、了解记谱法。掌握谱号、谱表、音符、休止符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常用记号的用法。
3、了解节奏,节拍的基本概念,能正确区分各种类型的拍子。
4、了解音程的基本概念,能正确识别各种类型的音程。
5、能听记一个八度内的单音和一个八度内的旋律音程。
二、考试方法及分数的分配:
基础乐理在统一时间内笔试,答卷时间为一个小时,以面卷分数为准。满分为100分,其中乐理80分,听力20分。
三、试题类型:
以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回答题四种类型为主。
四、使用教材: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00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