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音乐教案及论文比赛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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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9 2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音乐生活报》主办。

不收参赛费。

大家为我们网站争光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9 22:00:45编辑过]
 
发表于 2005-9-9 2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届全国音乐教案大暨音乐教育论文大赛通知



《音乐生活报》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轻音乐学会主办的国家级唯一音乐类平面媒体;国内统一刊号CN11-0230,邮发代号1-191;创刊十年以来,以推广中国音乐事业为己任,为中国流行音乐、民族音乐、音乐教育,以及音乐与文化产业化的互动发展起到了宣传、普及和搭桥引线的作用,深受广大乐迷、专业音乐人士、音乐教师、音乐产业文化商的欢迎。《音乐生活报》对开24版,涵盖了音乐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精彩独到,设计美观时尚。
近年来,本报在业内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和卡西欧乐器商、阿波罗乐器商的鼎力赞助下,成功举办了三届全国音乐教案大赛,参赛教师数以万计,得到广大教师的广泛关注和踊跃参与。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的精神,推进我国学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搞活当代音乐教育教学,促进音乐教育的管理与改革,为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交流的平台,本报决定举办“第四届全国音乐教案大赛暨音乐教育论文大赛”,热切希望广大教师继续关注、支持本赛,踊跃赐稿。

教案和论文报送、评选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含港、澳地区)大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
从事社会音乐教育工作的教育工作者
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在校学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
1、近两年内新创作未经发表过的教案,内容新颖,文字精炼,有独到的教学内容,字数不超过3000字;2、教案前可有授课教师、班级名称、授课时间; 3、近两年内新创作未经发表过的论文,理论联系实际,论点明确,言之有物,内容翔实,独具新意,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音乐教学改革精神,字数不超过5000字;4、论文前可有“摘要”、“关键词”,文后可加“参考文献”;5、请在文末标明全文总字数,并注明作者单位、姓名;6、切勿一稿两投,严禁抄袭、剽窃,文稿文责自负,对抄袭他人作品或盗用他人研究资料者,本报不负连带责任;7、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3个月内未接到获奖通知的,作者可另行他投。

四、参赛作品征集时间:
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组织业内专家、学者进行认真评选,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数名,获奖作品均有机会刊登在《音乐生活报》。
六、投稿事宜:
投稿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 音乐生活报 编辑部
秦冬杰(收)
邮 编:100020
E-mail投稿:yyshbs@163.com (E-mail投稿之后不必再邮寄)
(本届大赛不收报名费,请直接投稿,并请将报名表一并寄来。在信封或电子邮箱上注明“参赛作品”字样,不接受来访。)
大赛咨询电话:010-65514758 13366357259 秦老师 崔老师
七、本报网址:www.musiclife.com.cn
八、来稿版权归本报所有,本报对本次大赛有最终解释权。

 
 楼主| 发表于 2005-9-10 0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5-9-10 1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一个醒:

一些报刊现在不敢明目张胆的收取参赛费是因为如此作法已经让人觉得这样的竞赛已经没有什么含金量可言了,所以可以改变一种花样来玩玩。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音乐生活报以前是有收作者版面费的传统的,而且曾经几度放弃了不怎么盈利的音乐教育的版面而致力于娱乐圈的信息报道(为此,以前的秦梦编辑为保留这个音乐教育版面而作了很大的努力)。这第四届全国音乐教案、音乐论文大赛在该报连一个专门的音乐教育版面都没能保留的情况下隆重推出,是不是有点蹊跷呢?如果大赛评出了一大堆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等,然后索要证书费用、公示费用、办公费用,你为了得到你的证书和达到你自己比赛的目的,这很可能会向你要的区区几百元,你交还是不交呢?

还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轻音乐学会主办的报纸,其比赛的结果能够被教育部各地教委和职改办认可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10 10:09:13编辑过]
 
发表于 2005-9-10 21: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省提得好!!

 
发表于 2005-9-17 1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论坛在2005-9-10 10:07:00的发言:

提一个醒:

一些报刊现在不敢明目张胆的收取参赛费是因为如此作法已经让人觉得这样的竞赛已经没有什么含金量可言了,所以可以改变一种花样来玩玩。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音乐生活报以前是有收作者版面费的传统的,而且曾经几度放弃了不怎么盈利的音乐教育的版面而致力于娱乐圈的信息报道(为此,以前的秦梦编辑为保留这个音乐教育版面而作了很大的努力)。这第四届全国音乐教案、音乐论文大赛在该报连一个专门的音乐教育版面都没能保留的情况下隆重推出,是不是有点蹊跷呢?如果大赛评出了一大堆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等,然后索要证书费用、公示费用、办公费用,你为了得到你的证书和达到你自己比赛的目的,这很可能会向你要的区区几百元,你交还是不交呢?

还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轻音乐学会主办的报纸,其比赛的结果能够被教育部各地教委和职改办认可吗?




[em17][em17][em17][em17][em17][em17][em17][em17][em17][em17]
 
发表于 2005-9-17 16: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论坛在2005-9-10 10:07:00的发言:

提一个醒: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轻音乐学会主办的报纸,其比赛的结果能够被教育部各地教委和职改办认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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