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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惊曝东方歌舞团的腐败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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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0 22: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谷一自揭伤疤

  李谷一离开东方歌舞团的新闻已经见诸报端,然而,她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和怎么离开的,读者从李谷一“公开信”的一纸中或许能够找到答案。

一封公开信

  今年8月18日,在东方歌舞团担任四年有余的党委书记的歌唱家李谷一向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及全体党员发出一封公开信,信中开门见山地指出:只缘在经济问题上捅了蜂窝,踩到震穴,有些人便立意把我驱逐出东方歌舞团。

李谷一简历

  四年前,当李谷一担任这个党内职务时,没料到她竟然要在日后工作中时时面对良心的拷问,她被迫要在遵守党纪、独善其身还是“搞好”与同事关系之间面临抉择。

  尤其是她抵制和批评东方歌舞团其他领导成员再三“公演私分”行为,使她踩到了“震穴”,更与其他同僚产生严重分歧,导致自己在领导班子里成了孤家寡人。

  今年她看到了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电影《生死抉择》。令她惊诧的是,影片中大量的贪污腐败竟然与自己身边发生的现象非常相似!

  然而,回到现实时,她依然很无奈。李谷一发现:任凭自己怎样努力劝阻,也终将无法遏止他们违法、违规、违纪的势态,无法摆脱他们已设计和安排妥当的布局,“为了东方歌舞团大局的稳定,为了有利于查清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内的是非曲直,为了广大的群众不受牵累,我申请掉离东方歌舞团”李谷一这样解释她离开的原因。

东方歌舞团“公演私分”

  关于东方歌舞团存在的问题,李谷一在这封公开信中列举了包括“公演私分”等八条,强烈要求调查、解决,以示警示。

  李谷一提供了相关的许多补充材料,详尽地列举了东方歌舞团“公演私分”事实经过和剖析了每个细节。譬如1999年9月底的“广州演出”。广州演出共收入30.5万元人民币,演出接待方全部以现金支付。业务主管团长接受后,凭证是个人签字的白条和“收据”,没有团内的公章和发票。这笔收入不入公帐逃避了国家税收,违反了国家《税法》。

  何谓“公演私分”?李谷一做了界定:东方歌舞团是国家所有制单位,也就是公有制单位,动用国家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获得产出后(即演出收入),不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甚至隐瞒其收入,而匿为个人占有,就是“公演私分”。李谷一明确指出:“这种行为,是违法、违规、违纪的错误行为。在东方团内存在这种行为。”

  然而,在"三讲"中,东方团主要领导却谎称当时分钱是以"演出接待方给红包"的方式发下去的,而演出接待方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红包"事情:"演出费就是演出费,分什么红包?东方歌舞团内部编造故事,是东方歌舞团自己的事!"把责任推卸到演出单位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具体到30余万下落,李谷一都详细地进行了核算其中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款项既有十几万到二十多万元不明去向。李谷一认为:"公演私分"所得不进入公家财务,意在摆脱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其结果必然导致个别领导的特权。凡是有实惠的演出,让谁去或不让谁去;分钱时,给谁多或给谁少,都是领导个人说了算,随意性非常大。

退回一万元李谷一受到孤立

  仍以“广州演出”为例,一位副团长个人擅自决定分给仅演出一场的党委书记和第一副团长李谷一“补助”一万元。演出一场超出团内参加演出其他演职员的20倍。这种做法很容易发展成为权钱交易与个人情感上的交易,形成个别领导与某些既得利益者之间的联盟。因此,李谷一坚决地将一万元原封不动地退交给团里纪检书记处。

  “公演私分”漏洞到底多大呢?根据李谷一的一万元补助连签字都不需要,李有理由怀疑这“暗箱操作”的隐晦内函,至今让李谷一心有余悸。“如果我当时装聋做哑把钱收下,就会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受制于钱、被人牵制。”这次“公演私分”暴露后,李谷一于99年10月份向团党委两位副书记写了一份《申明》,希望领导班子能够重视出现的问题,重点在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加强管理,防止错误行为蔓延或再度发生。同时强调,对以往错误,我们领导班子要承担全部责任,不能层层推诿,更与群众无涉。

  然而,为这一万元退回,东方歌舞团领导班子从此产生分歧、出现裂痕,并且最终使李谷一在团领导班子里受到孤立。

  李谷一说,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东方团领导班子内出现了一个怪圈,我的党委书记和第一副团长的职务并未被撤消,但团内的党务活动、业务活动一概不告诉我,相关的文件一份看不到,处于一种被隔离状态,面对今年6月份开始的东方团“三讲”教育,我仅应召参加过一次征求意见会,对全团“三讲”教育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日程安排、人员参与范围等,我一概不知。我只能等待通知。某时要交学习心得、某时要交剖析材料、某天要交补充剖析,完全进入了被动待查的境地。昔日被团里奉为“谷一同志是个党性很强的同志。”、“要向李谷一同志学习”、“上级给我们派来了好团长、好书记,使我们看到东方团的希望!”和“李书记处理问题一视同仁、打心眼里佩服”的同一个人,立即便被“此人不走,团无宁日”“只会害人、害己、害团、害国家”、“我们坚决要求更换书记”、“不要再赖在东方团了”。和“要挽救东方团,让她找一个能自己照顾自己的地方,不要损害东方团的形象”等论调所笼罩。李谷一认为这些论调不能代表广大的东方歌舞团的群众。

  今年6月底,文化部党组对东方歌舞团提出4点明确指示,要求对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纪检机关要进行核查。李谷一当即表示:“我坚决拥护请求从我查起,一查到底。”

  在人们心目中,东方歌舞团这样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艺术团体,其形象是非常高大的。同时,也一直认为他们不仅清廉甚至还比较清贫,是全社会要大力扶持和资助的高雅艺术团体。但是,李谷一的遭遇着实使善良的群众大吃一惊。

李谷一舍得一身剐

  自揭疮疤,是需要勇气的。为了向东方歌舞团群众负责、向文化部负责、向全社会负责,李谷一舍得一身剐。

  李谷一指出:东方歌舞团是个财务上入不敷出的单位,而领导成员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不仅让东方歌舞团200余名群众受到损害,更让所有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的全国广大人民无法接受。

  李谷一在回顾自己走过历程时,感慨万千。从一名地方戏的演员到文艺团体领导;从一首《乡恋》歌曲,无端遭受指责到辛苦组建轻音乐团、从违心作东方歌舞团的“党委书记”到一年多前的坎坎坷坷、曲曲折折,付出的是汗水和泪水,尽管有过欢喜和安慰,但是到头来落得不尽的无奈和悲凉。她残留一丝欣慰的是她自认为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她是坦诚和廉洁,正直和清白的。
 
发表于 2005-10-20 2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啊也!!这样的事,音乐界,好像比较多。
 
发表于 2005-10-27 0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用什么方式解决呢?期待中..............
 
发表于 2005-11-1 16: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哪儿不是这样啊?[em08][em08]
 
发表于 2005-11-4 2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啊,哪都是啊,只能是期待中~~~
 
发表于 2005-11-5 1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的旧闻,最后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05-11-11 08: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上网攻击他们,如同那次宝马车事件一样。不过,话说回来了,领导哪个不是贪污犯?现在是清官的也不能让你痛快地过,也要让你成为贪官。
 
发表于 2005-11-11 1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豆的话非常精辟
 
发表于 2005-11-12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发表于 2005-11-12 2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5-11-14 15: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发表于 2005-11-15 09: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层都是黑的`~别说区区一个歌舞团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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