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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章红艳发表文章“炮轰”女子十二乐坊演出公然作假,此举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女子十二乐坊“掌门人”王晓京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向章红艳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索赔50万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首次审理此案。
上午,本案的“主角”王晓京以及章红艳均委托律师出庭。
开庭后,王晓京的代理律师拿出厚厚的证据材料逐一向法庭出示,第一份证据便是《今日早报》那篇报道《“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还有国内大量媒体的报道,其中本报对此案的报道也被列入证据范围,用以证明王晓京被社会公众误认为是女子十二乐坊假演的策划人。
王晓京代理律师称:“实际上,女子十二乐坊并没有分身术,不可能在不同地点同时演出。假唱只用对口形就可以了,而让十二件乐器跟着播放的CD,既要动作表演整齐划一,又要不发出声音进行假演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此,章红艳的代理律师说:“我们有证据证明女子十二乐坊存在假演事实,请法庭允许我的助手播放两段录像。”
随后该律师当庭播放了女子十二乐坊的两次演出录像。章红艳的代理律师称,经中国传媒大学声学研究所孟教授对这两段录像中同一曲目进行鉴定,结果为两次演出声学分析完全一致,而这在实际演出中是不可能的。
王晓京的代理律师观看录像后称,这两段录像为剪辑片断,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
章红艳的律师立即表示,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另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随后又出具多篇报道,证明王晓京接受采访时承认存在假演事实。
此外,章红艳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的代理人均认为本案为名誉权纠纷,权利主体应该是该乐坊的12名演员。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案情回放
2004年8月16日,《今日早报》刊登了题为《“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一文,文中称:章红艳指出女子十二乐坊在演奏会上公然作假,乐器演奏声并非是她们的亲手弹奏,而是来自幕后早已准备好的音乐磁带或CD。甚至在同一时间,女子十二乐坊也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演出。
王晓京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
乐坊资料
在海内外被誉为代表中国文化品牌的女子十二乐坊,诞生于2001年6月。女孩子们分别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使用古筝、扬琴、琵琶、葫芦丝等中国传统民族乐器。
称演奏声来自音乐磁带或CD 同一时间可在不同地点演出音乐学院一教授———
本报讯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章红艳发表文章“炮轰”女子十二乐坊演出公然作假,此举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女子十二乐坊“掌门人”王晓京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向章红艳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索赔50万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首次审理此案。
上午,本案的“主角”王晓京以及章红艳均委托律师出庭。
开庭后,王晓京的代理律师拿出厚厚的证据材料逐一向法庭出示,第一份证据便是《今日早报》那篇报道《“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还有国内大量媒体的报道,其中本报对此案的报道也被列入证据范围,用以证明王晓京被社会公众误认为是女子十二乐坊假演的策划人。
王晓京代理律师称:“实际上,女子十二乐坊并没有分身术,不可能在不同地点同时演出。假唱只用对口形就可以了,而让十二件乐器跟着播放的CD,既要动作表演整齐划一,又要不发出声音进行假演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此,章红艳的代理律师说:“我们有证据证明女子十二乐坊存在假演事实,请法庭允许我的助手播放两段录像。”
随后该律师当庭播放了女子十二乐坊的两次演出录像。章红艳的代理律师称,经中国传媒大学声学研究所孟教授对这两段录像中同一曲目进行鉴定,结果为两次演出声学分析完全一致,而这在实际演出中是不可能的。
王晓京的代理律师观看录像后称,这两段录像为剪辑片断,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
章红艳的律师立即表示,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另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随后又出具多篇报道,证明王晓京接受采访时承认存在假演事实。
此外,章红艳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的代理人均认为本案为名誉权纠纷,权利主体应该是该乐坊的12名演员。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案情回放
2004年8月16日,《今日早报》刊登了题为《“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一文,文中称:章红艳指出女子十二乐坊在演奏会上公然作假,乐器演奏声并非是她们的亲手弹奏,而是来自幕后早已准备好的音乐磁带或CD。甚至在同一时间,女子十二乐坊也可以同时在不同的地点演出。
王晓京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
乐坊资料
在海内外被誉为代表中国文化品牌的女子十二乐坊,诞生于2001年6月。女孩子们分别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使用古筝、扬琴、琵琶、葫芦丝等中国传统民族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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