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版“彭宇案”:老人摔倒 司机送医汽车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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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21: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件回放:2月2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瓯海区仙岩镇河滨中路发生一起意外事故:76岁的李老太太突然摔倒在一辆缓缓行驶的北京现代越野车前。越野车司机刘子龙看到后下车扶起老太太,就叫了一辆三轮车送老人去医院。

事后,李老太太的家属认为,是刘子龙驾驶的越野车将老人撞倒的。刘子龙则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碰到老人,当时只是做好事。事发现场的多位目击者也出面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双方就此事引发了一场争议。而刘子龙的现代越野车也暂被交警扣留。

司机:绝对没有碰到老人,当时只是做好事

“我绝对没有碰到老人。由于堵车,当时我驾驶的北京现代越野车只能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缓缓前行。我看见老人摇摇晃晃地横过马路,刚走了两三步,突然摔倒在我的车前方的地上不能动弹。出于好心,我赶快下车将老人扶起,老人当时一个劲地喊疼,而且嘴唇上流血。此时,旁边围观者说,你干脆好事做到底,把老人送到医院去看看,于是,我让老人靠在我车上,自己去叫了一辆三轮车将老人送到附近的医院去。”刘子龙向记者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但老人的三儿子邵先生坚决不认可刘子龙的说法,他说:“如果不是驾驶员把老人撞了,为什么他的车上留有老人的血迹,而且,他事后又报警,还把老人送到医院。种种迹象表明,驾驶员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常理。医院诊断老人的右肩处粉碎性骨折,而且嘴唇擦伤,刘子龙必须负担治疗费用。”

面对对方的指责,刘子龙显得异常愤怒,他解释:“车子上有血迹是因为我扶老人起来后,她站不稳,上身靠在了车子上,结果嘴里的血滴落到车上;如果真是我撞了,那我满是灰尘的车子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擦过的痕迹;再加上要撞也肯定会把老人的腿撞伤,但老人的双腿安然无恙;报警是因为车子上滴了老人的血,我怕如果径直将车开走,警察来了,说不清。”

老人家属:司机所为不合常理

目击者举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司机是在做好事

2月29日下午2点半,三名事件目击者主动到交警四大队二中队配合调查。

“当时我正好在旁边指挥交通。”事发当地一位村治安队员金先生说,由于当地交通主线的繁荣路在修桥,所以过往车辆暂时从不是交通主线的河滨中路绕行。而仅有六米左右宽的河滨中路就经常处于堵车状态,他也因此每天要在这里指挥交通。事发当时,现场正处于堵车状态。“当时的情况我看得很清楚,越野车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太,老人确实是自己摔倒在地的。后来听说老人家属不但不感谢,反而指责做好事的司机,我听了很气愤。要都这样,还有谁敢做好事!”

在接受民警询问时,目击证人董阿形显得异常激动,他回忆道:“当时我驾驶电动三轮车从河口塘驶往仙南村,跟北京现代越野车刚好是对向,事发时,我的车正停在越野车斜对面,亲眼看到老人来到越野车前自左往右横穿道路,刚走两三步就忽然摔倒。我正想下车去扶老人时,刘子龙已经从车上下来将老人抱起来靠到了车上。在大家的建议下,刘子龙叫了一辆三轮车将老人送往医院,当时我也一起跟去了。老人到医院后起先说自己是被三轮车撞了,后来被她三儿子制止。在医院,老人家属还说了这样一句话:"就算没撞到,老人也可能是被越野车吓倒的。"”董阿形说,看了此事,真让人心寒。

目击证人胡小姐是离事故现场最近的人。她说:“我是旁边一家鞋店的店员,当时我正陪着老板娘的婆婆在鞋店门口晒太阳。我们两个人亲眼看着老人摔倒在地,老人倒地的地方离我们不到1米。越野车是在老人摔倒约2秒钟后,才滑行到前,在离老人近1米处停下来的。当时我还听到刘先生扶起老太太时关心地问,"老人家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啊?摔到哪里没有?"而刘先生车上的血迹,确实是老太太靠到车上后滴上去的。刘先生确实是在做好事。”

2月29日下午4点半,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正如治安队员金先生所说,狭窄的小路,排起长龙的车辆只能像蜗牛一样爬行。两侧林立的店铺里,许多人还在讨论一天前发生的这件事情。其中很多人也说自己看到了当时的情景,表明情况正如以上三位证人所说,他们纷纷为刘子龙鸣冤,为刘子龙的遭遇嘘唏不已。

 
发表于 2011-9-3 2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车主称搀扶摔倒老人被判赔偿10万元

许云鹤自己绘制的模拟现场图,蓝色代表汽车位置,红色代表王老太横行马路的轨迹。 许云鹤供图

华声在线8月18日讯(记者罗浩)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许云鹤的车撞到自己腿部,自己被撞弹起后,趴在车前部,又倒在地上。

【法院判决】

许云鹤承担40%责任判赔108606元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记者看完这份民事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并无证据证明许云鹤撞人。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最新进展】

法院突然要求许云鹤到庭

在获悉判决结果后,许云鹤立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悉,上诉案件将于8月22日开庭。

8月18日下午,天津市红桥人民法院突然通知许云鹤于8月19日上午到红桥区法院13厅,且未告知任何原因。

记者致电该案件审判长王雷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网友观点】比彭宇案更可耻?

许云鹤将自己的事情发到网上后,引发轩然大波。8月17日,网友将相关帖文转到微博,扩散速度进一步加快,不少名人加入讨论。截至记者发稿前,相关微博转发近6万,近2万网友参与讨论。8月17日晚上8点,许云鹤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马伯庸”:“这件事比彭宇案更可耻。以后看到老太倒地别说扶了,只要看到的都有罪。”

@“扬韬”:“这判决如果生效了,以后会不会滋生一个行业:天天坐在护栏那里等着,看到有车来就假装摔下来,然后拦住车要索赔,因为被这车吓一大跳,所以摔下来了,责任在这辆车呢。”

@“侠客不风流”:“现在只是一面之词,建议法院正视此事,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律师看法】要考虑社会影响

8月1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万和联合律师所李健律师。李健律师指出,这起案件中,王老太作为起诉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许云鹤,法院不应草率判决,要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宁可放过,不可错过,否则将磨灭仅存不多的公益之心。

针对许云鹤被判决赔偿8万多“八级伤残”的赔偿金,李健律师认为,王老太因未听从医生建议导致伤残,属于损害扩大,车主不应负担责任。

华声评论

难道又是一桩“彭宇案”?

又见“彭宇案”,天津车主因搀扶爬护栏摔倒老太被判赔10万,判决理由貌似合情合理,实则充满着荒唐。

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见一些蹩脚的情节,一辆车远远驶来,一“路人”突然闯出没被撞到却倒地呻吟,我们都知道他玩的什么把戏。但如果按以上判决,敲诈者就无需伪装,直接义正言辞的说“因为你的车使我受到惊吓倒地致伤,你要赔偿云云”,而当事人却无可反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院判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所据事实,也找不到所援引法律。判例中清楚写着老太太违法穿越,为何板子只打向车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必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以后谁还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对他们是不公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9-3 2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州版“彭宇案”:老人摔倒 司机送医汽车被扣

温州版“彭宇案”:老人摔倒 司机送医汽车被扣

这世道,做好人的成本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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