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了好久,拜读了大家很多帖子,我看到了作为职教音乐教师太多的委屈和苦难,可也看到了我们教师对中职音乐教育的那份热情、执着和责任感。从去年年底起,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已经在编订新的职教《艺术欣赏》课程标准。跟以前《艺术欣赏》大纲相比将有更大的前瞻性和自由性。
如果大家对未来职教课程和教材有什么建议和想法,可以在这里集中地提出来,我们在编订课程标准时,一定充分考虑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融入到《标准》中去,在这里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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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我们的标准也是在这框架中,但可以有差异(我们更强调学生的审美体验)
一、在“课程目标”部分中,体现为三个层次的表述:
1、情感、态度与价值。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提高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尊重艺术劳动,理解多元文化。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2、过程与方法。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
3、知识与技能。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基本技能;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音乐与相关文化。
二、在“内容标准”部分中,体现为四个领域的表述:
1、感受与鉴赏。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
2、表现。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
3、创造。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作实践。
绝对制作:你好!
我想制定标准也好,大纲也好,出发点都是一样的。大家是容易接受的。但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在执行过程中的落实和技巧问题。我觉得现在缺的不是指导性的文件,而是如信息、实践指导、总结提高.....等。(当然我不想否认理论指导学习对实践的促进作用)
现在的状况是这样的:首先根据我们中职学生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一个课程标准:包括内容、形式、考核、教具等所有教学指标的标准(甚至某些以前没有的,但在新的教学实际中会出现的某些标准(譬如我们以前教案跟语数外一样分时间段,其实这种时间段并不一定适合我们学生艺术欣赏的客观接受能力,欣赏的感受是不能强加于孩子的,欣赏更没有标准答案);然后再按照标准招标教材;最后是实践检验。
我们中职现在缺的就是这么一份具有自己特色指导性文件。从全国中职教育范围来讲:上海是第一个制定中职音乐课程标准的。(以前上海编订的是大纲,如果你关心2期课改,应该知道我们现在编订的《标准》跟以前我们使用了20年的《大纲》是有实质性区别的)
在这里的很多朋友其实都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建议,譬如:教师要作学生的朋友,使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课堂象综艺节目,教师象主持人;用流行歌曲作为欣赏的选材;这些都是好点子
那就祝这期课程标准的早日出台!深深敬礼!
另外,在实施过程中,“音乐创作”领域是处相对薄弱的环节,教师普遍感觉比较棘手。这是因为学生和老师都不能脱离传统的思维模式。其次,音乐创造的形成,是有着丰富的积累过程的。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课堂中容易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俺在内地不了解上海的情况,但还是说说自己的一点建议:
1,课时要充足而自由。对教具和教学场地则不需要设条条框框。音乐教师最需要的是时间。
2,教材要厚,要给教师和学生充足的选择余地。是否可以直接在教材中搞些白页留给教学过程中自选内容的抄写?
3,唱歌和视唱的早期阶段是否可以强调小声唱,美感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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