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白开水000在2005-11-7 12:40:00的发言:
现在的音乐课上,有一个环节是学生创造、课堂拓展部分。在这个环节上,老师煞费苦心,有的让学生画、有的让学生背诗、有的让学生说昆虫的生活习性、有的让学生搜肠刮肚说地方特色……
从这个环节看,对老师的要求可高了,把语文、科学、地理等容为一体……
不知道各位老师在这个环节上是怎么操作的 ?对于这样的拓展是否有疑义?你觉得怎样操作比较符合音乐课的特色?
我个人认为拓展还须围绕音乐课进行,要有音乐的特色。请其它老师各抒己见,大家来探讨以下。
我个人认为白开水000说的很有些道理。
美国现代心理学家面鲁姆指出:“学习最好的刺激乃是对学习材料的发生兴趣”,这说明兴趣是学习的基础,它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新课程标准强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激发和培养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让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由此享受音乐美化人生。但有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悖离了音乐本体,片面强调音乐的趣味性。整堂课如一个炒拼盘,看上去热热闹闹,十八般武艺样样有,。学生也参与到活动中去,但会演唱歌曲的人却寥寥无几。教师由于没有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专注,因而得不到应有的音乐审美体验,殊不知培养学生聆听音乐对音乐的感情力是非常重要的。
新课标中指出:软化学科边沿,增强对交叉学科的理解,对拓宽人文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它体现现代教育的一种发展趋势,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伸展,是精华文化向大众文化的回归。有一位教师在上这么一堂欣赏课。通过本课的学习让学生部分辨出人声的特点及提高审美感知能力。在这堂订中,教师所花费的心思不少,从复习旧歌曲开始形式变化多样,小组唱——歌伴舞——齐唱——游戏——小品——欣赏,就这样焉,一堂课成了大杂烩,课堂容量大,一堂课结束后我还看不出她上的重点是什么。她的理解是新课程改革所要求的综合性就是如此。教师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目标,内容繁杂,什么花样都渗进去,是啊,音乐课确实应该惯彻综合性原则,但这种无目标的做法就过了,“综合”其实是基础教育的一种感知规律,让学生有目标地合作探究才是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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