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示范高中取消“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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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5 1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日报     2004-11-29     陈婉婉 徐志纯
  安徽省在省级示范高中管理上使出“硬招”,从今年开始,对照《省级示范高中评估实施方案》,违规的省级示范高中将被摘牌。
  自1998年安徽省实行示范高中挂牌政策以来,全省高中教育发展迅速,如今已有91所省级示范高中,占全省普高总数的12%,为加强对示范高中的管理,以使其在全省起到示范辐射作用,《方案》除对省级示范高中的办学方式及管理方法等作了规定外,还特别列出十种情况,凡是出现这十种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示范高中评估,已命名挂牌的予以撤销。
  这十种情况是:学校所在地中小学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存在挪用、平调学校预算外收入问题;学校所在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未经省评估合格;学校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水平悬殊过大,当地存在相当数量的薄弱小学和初中;学校所在地高中布局明显不合理,薄弱高中未得到应有的加强和提高;学校所在地的中小学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学校没有实施高、初中脱钩,或高中班每班学生超过56人;违规挤占学校教育资源举办高中复读班,或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高中班级数不足30个,或因规模过大管理混乱;没有对口支援1至2所薄弱普通高中,或没有实施对贫困生的救助措施;学校负责人学历、教龄不符合高中教师和校长任职资格。
 
发表于 2005-2-18 19: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没想到作为内地欠发达的安徽省在这个问题上意识超前!!魄力勇猛呀!![em07][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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