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调”与“交替调式”的几点认识与看法:
1、对于这个问题本来我想回避,因为有些看法与教科书上不太一样。我的这些认识与看法只作为一个参考,主要靠我们大家自己去思考这个问题。
2、“调”的含义包括了主音的音高与调式的种类,只要其中之一发生了改变,就意味着调的变化和转换。
3、“交替调式”应该指的是不同调式之间的变换、交替现象,其主要特征是调式发生改变。在实际运用中,这种交替调式又多半在一定的前提或条件下:a、调号相同(也称音列相同);b、主音相同。因此,交替调式的种类主要有:平行大小调式交替;同主音大小调式交替;同宫系统调式交替;同主音民族调式交替。
对于李重光先生提到的第三种“不同主音不同音列交替”我不能完全认同,特别是其中含有“调式可能是相同的”就明显地不存在调式发生改变这个特征了。
交替调式也不仅仅是民族调式中的现象,大小调式中也同样存在(有些书中不提,只提民族调式)。
因此,我认为“交替调式”应该从它的特征与前提这两方面来指导对具体作品的分析。
不同调式具有不同的调式色彩。“交替调式”在音乐作品的实际运用中,由于强调的是不同调式之间的色彩对比效果,因而使用得非常普遍。
4、“交替调式”也是一种转调,是属于转调中特有的一种形式。
5、在具体分析“交替调式”时,对于同宫系统的调式交替分析要特别注意。要区别“落音”与“主音”的不同,不能把“落音”的不同看成是调式交替。只有在“主音”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才能形成调式的交替变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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