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领域中的文艺复兴是什么?这是很难回答清楚的问题。这同时也牵涉到文艺复兴时期音乐始于何时,终于何时的时期划分问题。实际上,要对一般意义上的文艺复兴——不单是音乐艺术上的——情况作明确的说明,并非易事。有人认为:美术、文学等方面的文艺复兴是复兴古代的文化,这是一种教科书式的解释。复兴古代文化确是文艺复兴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对文艺复兴下这样的定义,已落后于时代了。
根据这个定义来看音乐艺术,只有在十六世纪的理论书籍中论述过的古希腊半音阶手法与四分音阶法的音乐,十六世纪后叶在法国出现的韵律音乐,以及十六世纪末期以复兴古希腊戏剧为目标的歌剧的诞生等事实才与之符合旷而歌剧的出现正是巴洛克音乐的开端,而不是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的特征。
关于文艺复兴的概念,几经变迁,但其中最主要的一种见解是:文艺复兴是人性的发现,是自我的觉醒。但这种看法否定了中世纪时人性的存在,其前提是把中世纪看作一个黑暗的时代。然而,对中世纪的这种认识在今天已被理所当然地彻底否定了。在中世纪,个人主义倾向已到处可见。在音乐方面,比如约斯干(约1445—1521)的音乐就表现了强烈的个人主义风格。尽管这是当时人们的看法,也是事实,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些音乐不属于中世纪的音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世纪的音乐家们按照个人的自由意志进行音乐创作,也是很普遍的现象。
很多人总是想在文艺复兴时期与中世纪之间划一道分界线。但是文艺复兴时期却保留了大量的中世纪的因素,又出现了—些近代因素。就象胡伊金格(JohnHuhh约1872—1945,荷兰历史学家)所说的那样:文艺复兴时期是转变与动摇、交替与混杂兼有的时期,从质的角度来看,它与中世纪时期没有明显的界限。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音乐艺术上的文艺复兴在什么时候,那就是指复调音乐的全盛时期。所以我们不妨认为,所谓音乐艺术的文艺复兴这个时代概念基本上就是指十五世纪中叶到十六世纪末这段时间的音乐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