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音乐的历史,可以说是新时代不断否定或消化吸收旧时代音乐的过程。例如,十六世纪“佛兰德斯乐派”的巨匠约斯干·德·普雷(约1445—1521)扬弃了十五世纪勃艮第乐派主要人物杜飞(Guillaume Dufay l400—1474)的传统;开拓巴洛克音乐时期的蒙特威尔第在他的成熟期时,对帕莱斯特里那的音乐毫无兴趣。同样,巴洛克时期的最后一个音乐伟人巴赫,随着音乐向古典派发展,到他晚年时已开始被人视作落伍的作曲家而敬而远之,到了古典派时期则几乎完全被人们遗忘了。
然而,1829年巴赫的《马太受难曲》由门德尔松指挥,重新上演。历史开始重新评价巴赫的音乐。1850年成立“巴赫协会”,1851年至1899年期间,出版发行了四十六卷本的《巴赫全集》,并旦在1873年至1880年出版了由休比塔撰写的第一本正式研究巴赫的著作。
对别的作曲家,1834年出版了温特费尔特写的《乔万尼.加勃里埃里与他的时代》,1850年出版了一本题为《天堂里的音乐》的帕莱斯特里那时期的宗教歌曲集。特别是后者包含的对文艺复兴时代寺院风格音乐的再认识,最后发展成为一个运动,要求恢复教堂音乐原有的严肃和朴素风格,其代表便是德国南部掀起的所谓切契莉娅运动(Cecillian Movement)。同时,对于格列高利圣歌,人们要求使用原来的唱法,并根据新发现的有关资料对此加以研究。
浪漫派时代对以前的音乐的这一兴趣,实质上是浪漫主义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因为浪漫主义精神包含着对现实生活中所不存在的事物的憧憬。在某种意义上,“过去”就足以成为这一憧憬的对象。当然对上面提到的几位作曲家的研究,应该说是这种浪漫主义思潮与十九世纪的另一特点——主张客观、讲究实证相结合以后所产生的学术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