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音乐教学] [推荐]音乐趣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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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4 2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夔一“足”

夔,是我国见诸记载的最早的音乐家。据《吕氏春秋.慎行》载,夔原来是一位民间音乐家,由“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他的才能得到舜的赏识,因而提拔他当上了“典乐”。

夔的事迹见于《尚书》的也只是片言只字,《尚书》中载舜命令夔典乐——掌管乐舞之事,去教导人们为人正直而温和;气量宏大而庄重;刚强而不暴虐;简朴而不傲慢。可以想见夔在当时一定是一个具有很高修养的乐官了。

历史上有过“夔一足”的说法,关于这句话有着不同的解释。《吕氏春秋.慎行》载:鲁哀公问孔子:“乐正夔一足,可信乎?”鲁哀公的意思是:听说乐正夔只有一只脚,这种说法可信吗?孔子回答说:“舜以夔为乐正。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下大服……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孔子的意思是:夔那么能干,有一个就能担当百任,因而也就满足了、足够了,并不是说夔只有一只脚。孔子说的话当然也很有道理,但并没有完全打破人们心中的疑惑,世俗传言仍然说是“夔一足”。到东汉时期的王充,在《论衡》中仍不得不替夔作辩解。他说:“唐虞时,夔为大夫,性知音乐,调声悲善。当时人曰:‘调乐如夔,一足矣’,世传言,夔一足。”显然,他的说法与孔子相同,否定夔只有一足的说法。这个“官司”打了数千年,直到近代,人们对于夔究竟是一足抑或双足,仍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人认为夔只是传说中的人物,可能与半人半神之类相似,故说他一只脚也不足为怪;另有人则认为,夔就是最早的音乐家,所以把他看成是一只脚的怪物是没有道理的。这里面实际包含着对我国远古音乐的认识问题,也怪古人用字过于省减,致使一个本来极易说清的问题,数千年来一直眉目不清。


 
发表于 2005-10-24 21: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代的几位古琴演奏家

周代盛行礼乐制度,统治阶级规定不同等级的人,要使用不同的礼乐,如“八佾舞于庭”则是指天子使用的舞队有八八六十四人,诸侯六佾,以此类推,是不可僭越的。凡是“士”以上的人都得会鼓琴,故有“士无故不彻琴瑟”(《礼记·曲礼下》)的说法。当时,也有一些专门从事音乐的乐工,他们弹琴作乐供贵族们寻欢作乐,同时也是为了表明贵族们的身份地位。乐师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常常礼品一样被送来送去。遇到残暴的主人,他们的命运就更加悲惨了,常常连生命都没有保障。

钟仪,是史籍记载最早的一位专业古琴演奏家。《左传·成公九年》记载了他的事情。公元前582年,晋侯(晋国统治者)到军府中去视察,看到了一个戴着南方楚式小帽的囚徒。晋侯于是问左右:“这是个什么人?”回答说:“这个人是两年前郑国派人献来的囚徒钟仪。”晋侯对钟仪打量了一番,对左右说:“给他松绑。”晋侯落座以后问钟仪:“你在郑国是做什么的?”钟仪回答说:“我是一名乐工。”又问:“你还能演奏吗?”回答:“我家世世代代都从事音乐这一行,怎么不会演奏!”晋侯吩咐给他一张琴,让他奏来听听。钟仪从容不迫地弹奏起来,琴声冷冷,所弹奏的都是楚地的音调。晋侯听后点了点头说:“唔,你弹奏的都是楚地的音调,可见你对故国一往情深,我很欣赏你的为人。”后来,为了交好郑国,晋侯把他礼送回国。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到当时的琴曲有着鲜明的地方风格,而听者对风格也有着相当敏锐的辨别力。

卫国最有名的乐师是师涓,他不仅会弹琴(这里指的都是中国传统古琴),而且能创作曲子,因而深得卫灵公的欢心,走到哪里都要带上他。

一天深夜,万籁俱寂,人们都已进入了梦乡。师涓正在熟睡,忽然听到卫灵公的传唤,他急急忙忙穿上衣服跑去见卫灵公。卫灵公示意让他轻声一点,说:“你听!”师涓仔细地倾听了一会,觉得在远处的濮水面上隐隐有一阵悠悠扬扬的琴声,他凝神专注地倾听着,但琴声却在这时突然中断了。又停了半晌,仍然没有听到琴声。师涓对卫灵公说:“这支曲子的曲调,我已记住了一部分,只要再听一遍就可以把它弹下来。”

第二天的晚上,师涓沐浴焚香,调好了琴弦,在水边默默地坐等。夜深了,四周安安静静,只有一轮圆月从空中洒下森冷的月光。忽然间,水面上又响起了叮叮咚咚的琴声。师涓全神贯注地听着、记着,等到琴音终止的时候,他已将全部曲子记了下来。怕忘记,他又在已经准备好的琴上反复弹奏了几遍,确认已经牢记了,他才离开了河边。

第二天一早师涓就跑去,把记下的琴曲弹给卫灵公听,灵公听后十分高兴,着实把师涓夸奖了一番。

卫灵公到晋国的曲沃去作客,酒至半酣,卫灵公得意地对晋平公说:“我的乐师师涓有一首新曲子,相当不错,让他弹给你听听以助酒兴?”晋平公当然是欣然同意。当时,平公把晋国的乐师师旷也叫来,坐在一边旁听,无非也是想让他学习的意思。师涓拨动琴弦,款款地弹奏起来,琴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卫灵公和晋平公听得十分入神。这时,晋国的乐师师旷突然站起身来,按住师涓的手说:“快快停下来,不要弹了!这是濮水之音,亡国之音啊!”

师涓吓得脸色惨白,停下手来呆呆地望着卫灵公,不知如何是好。晋平公满脸不快地对师旷说:“明明是很好听的琴声,你怎么说是亡国之音?”

师旷说:“大王有所不知,这支曲子流行在商朝末年。纣王的时代苛捐杂税繁重,民不聊生。纣王生活侈糜,十分喜好新奇怪诞的音乐。他有一个宠爱的乐工叫做师延,就是创作靡靡之音的能手。刚才那首曲子就是师延为商纣王创作的。后来,残暴的纣王统治被周武王推翻了,师延看到商朝已灭亡,纣王跳入熊熊烈火中自焚,他害怕受到惩罚,便抱琴跳入了濮水之中。据说,每当有懂得音乐的人经过濮水,湖面上就会响起这首迷人的乐曲。”

卫灵公和晋平公都觉得这番话未免有些荒诞离奇,但也无法驳回。晋平公说:“这首曲子是前朝前代的,现在听听又有何妨?”师旷摇了摇头,十分严肃地说:“不然,健康、优美的音乐使人精神振奋,能培养优美高尚的道德情操;而淫靡的音乐,则会腐蚀人们的意志,毒害我们的身心,使人堕落。大王是一国之主,应当率先摒弃那些坏的音乐作品,而提倡那些好的音乐作品。”看来“好作品”和“坏作品”的争论,在中国的确有着极深的渊薮。

晋平公和卫灵公对于师旷一篇堂堂正正的话,只好点头表示认同。

后代的人,往往将那些靡靡之音,比喻为“桑间濮上之音”,桑间濮上之音已成为亡国之音、坏音乐的代名词了。

师旷的一番话,虽说得荒诞不经,而且充满着道学先生的味道。然而,他确实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不仅会弹琴,而且会弹瑟,技艺都是很高的。据说:他用琴奏起《清徵》一曲,可以使得玄鹤起舞;弹奏起《清角》,又能飞砂走石,大旱三年。这些说法当然未免夸张附会,但师旷的琴技令人神往,却也是事实。

师旷的听力是非常杰出的,这是作为一个杰出音乐家的必备条件。一次,晋平公让公匠们铸造了一套编钟,因为是国王让铸造的,所以谁也不敢说不好,当然,实际上也不知道究竟好不好。只有师旷发现这套编钟音律不准,主张另行铸造。晋平公觉得师旷太多事,没有理会他。不久,卫国的师涓来了,听到编钟的演奏,也指出了音律不准的问题,平公才真正佩服起师旷的听力来,觉得非同一般。在二千多年前,有这样的音乐才能,的确是令人叹服的。

在周以后的战国时期,有一位民间琴家叫作雍门周。他居住在齐国的都城西门,当时称为雍门,他姓周,因而人们称呼他为“雍门周”。他的琴弹得很好,因而齐国的贵人孟尝君很喜欢听他弹奏。有一次,他去给孟尝君弹琴,孟尝君问他:“听说您弹起曲子来,会使听到的人悲哀,我现在情绪很好,您也能使我悲哀吗?”雍门周回答说:“听曲子的人必须自己有过悲哀的经历,悲哀的曲调才能打动他。像您这样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是不容易领会悲哀的含义的。”孟尝君听后点了点头。雍门周接下去侃侃而谈,他分析孟尝君的处境说:“你曾得罪过秦、楚两个强国,随时有可能被他们灭掉,如果被他们灭掉,领地会被剥夺、妻儿卖作奴隶、财产也被洗劫一空,你可能会锒铛入狱,也可能被问成死罪。家破人亡的你,在死了之后,连个上坟的人也没有,你的坟头上长满了青草,只有几只乌鸦在坟顶上盘旋。”说到这里,他顺手弹起了一首悲哀的曲子。弹完之后,孟尝君的眼中已经含满了泪水。孟尝君懊丧地说:“唉!听了你弹的曲子,我真正感到自己是一个亡国之人了。”从这则故事,我们看到古人对于音乐审美方面的问题已经在开始探讨和思考了。至少,他们已经认识到,音乐作品如果要感动人,必须使听者对这支曲子产生共鸣。产生不了共鸣的曲子,是不会有感动人的力量的。

我国最古老的音乐理论著作《乐记》(大约成书于汉代),其中就有:“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的理论,亦是对于音乐与人心(思维)之间关系的探讨,也可以说是对先秦时期音乐美学的一些总结吧!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早的乐器是什么?

我国考古发掘最早的乐器是属于新石器时期的河南省舞阳县贾湖骨笛,长约20公分,上有七个同规格音孔,末孔上端另有一小孔。距今有八千多年的历史。再有就是浙江余姚河姆渡出土的新石器时期的骨哨。这批骨哨有一百六十件,距今大约有七千余年的历史。所谓骨哨,就是以大型禽鸟的肢骨,截去两头,在骨管上磨出一、二个或两、三个吹孔,就制成了。这种骨哨可以吹出几个简单的音。骨哨是用来诱捕猎物还是用来吹奏乐曲的?这一直是现代人正在思考的问题。从原始人的生产发展情况来看,骨哨可能是兼用的。既用来诱捕猎物,也不妨在闲暇时吹来取乐,当然骨哨的作用还是应该以前者为主。考古发现的最早的乐器,还不是最早产生的乐器。

从典籍的记载来看,原始社会还有打击乐器,“罄”、“缶”、“鼓”等等。据现在的学者考证一般认为打击乐器应当是人类最早使用的乐器,可能要早于骨哨等吹奏乐器。

原因是:原始的音乐,旋律并不发达,更多的是一种节奏型的,而打击乐器对于表现节奏有着更优越的条件。第二,原始社会生产力落后,打击乐器的制作简单,往往可以就地取材制作,找到一块石头稍稍打磨即可造罄,而“缶”也无非是吃饭的碗、盆一类物品。特别是鼓,原始社会的鼓叫做“土鼓”,《世本》记载:“夷作鼓”,《礼记·明堂位》载:“土鼓、蒉桴、苇■,伊耆氏之乐也。”土鼓可能是由陶土烧制的,上面蒙以动物的皮。甲骨文中有“黼”字,从象形的意义上讲,古代的鼓是这个样子“■”,而“■”则代表一个人站在鼓边上击鼓。

总之,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乐器,应当是打击乐器鼓、缶、罄等等。而其次出现的则是吹奏乐器骨哨、陶埙。弹奏乐器要再晚一些,而拉弦乐器则更晚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子学琴

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也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他不仅会音乐方面的诸多技艺,如击磬、鼓瑟、弹琴、唱歌、作曲,而且把音乐纳入他的教育体系之中,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他把“乐”作为人生修养的最高阶段,可见其重视的程度。

孔子在学习方面是很虚心刻苦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等等都是流传数千年之久的至理名言。孔子既有此思想,同时也是身体力行的。

孔子从师襄子学鼓琴,琴曲名为《文王操》。孔子苦苦练习了数日,师襄子说:“可以益矣!”意思是说弹得可以了。孔子摇摇头说:“我已掌握了这个曲子的弹法,但‘未得其数’也。又练习了一段时间,师襄子说:“你‘已习其数’,可以了。”孔子说:“丘未得其志也。”因而仍苦练不辍。又过了一段时间,师襄子认为孔子所弹琴曲“已习其志”,但孔子反复体会琴曲的内涵,钻研技巧,直到文王的形象在琴曲中跃然而出,方始罢休。他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师襄子,师襄子极其恭谨地避席而拜,表示他真诚的敬佩之情。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文化伟人孔子一则身教胜于言教的事例吧!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琴谏

战国初期,魏国的开国君王魏文侯励精图治,礼贤下士以重金聘得许多有才干的人为他服务。其中有著名的政治家李悝,军事家、政治家吴起,还有一位大音乐家——师经,由他来主持一国的雅乐。

一次,文侯宴请大臣,饮酒作乐,君臣尽欢。酒酣之际,魏文侯有些失态,冲着臣僚们大声喊道:“你们这些人放聪明些,以后要顺着我的意思,少冲撞我,否则我不客气!”大家都觉得这是文侯酒后狂言,不与他计较。唯独性情耿直、对文侯赤胆忠心的师经忍不住了,他捧起身边的古琴,朝着文侯正面掷了过去。文侯大惊,酒都吓醒了一半,急忙闪身躲避,但魏文侯冕冠上的旒苏已被撞断了不少。文侯大怒,气呼呼地说:“行刺君王,该当何罪?”惊慌中的群臣,有脱口而出地说道:“烹刑!”大约就是用油煎死或用水煮死吧!已被卫士逮住的师经毫不畏惧地说:“临死前我有话说。”文侯大约是被他大义凛然的气慨所折服吧,说道:“那么,你讲吧!”师经从容地说道:“古代虞舜作君王时,虚怀若谷,最怕听不到反面的意见,而夏桀(古代一位暴君)所说的话,就是您刚才讲的。今天我所反对的、打击的是夏桀,而绝不是我的君王。我的话讲完了。”文侯听后大受感动,立即命令卫士释放了师经,并且对左右说:“师经讲得很有道理,他纯粹是一片‘爱人以德’的赤诚之心,我险些错怪了他。”

从那以后,魏文侯将师经的古琴和被击坏的冕旒珍藏起来,“悬挂此琴,作为寡人符。不补冕旒,作为寡人戒”。以此来告诫自己,作为一位君王,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放纵自己,说出有悖于“德”的话,或者做出有悖于“德”的事。而后代的人,也往往把师经成功的“琴谏”传为佳话。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韩娥·秦青·薛谭

韩娥、秦青、薛谭是战国时期的歌唱家。韩娥先于秦青和薛谭,是一位女歌唱家。据《列子》一书记载,韩娥曾经路过齐国的临淄。当时的临淄城经济繁荣、文化生活很活跃。《战国策·齐策》记载,临淄一地:“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可以说是很懂得音乐的。韩娥路经临淄的时候非常贫困,已经到了断粮的地步,于是她就在雍门一带卖唱求食。她的歌声异常美妙,充满了哀愁,因而深深地打动了听众的心弦,以致三天以后,听到她歌声的人还感觉到歌声在房梁上缭绕、飘荡,充满了神奇的魅力。后人把这叫做“余音绕梁”,这句成语的来历出自于此。

虽然这样,韩娥仍未能摆脱贫困的悲惨命运。她住在客店中,却遭到了店主人的侮辱,满心悲痛的韩娥曼声歌唱,以表达她怨忿的心情。她的歌声是那么的悲凉,使得人们听完之后整日沉浸在悲哀的情绪之中不能自拔,只好把她请出来,让她唱起欢乐的歌。人们也随之从悲痛中解脱出来,充满了欢乐与信心。

薛谭师从著名歌唱家秦青学习技艺。薛谭非常聪明、好学,嗓音又格外甜美嘹亮,他的学业是很优异的。学习了一段时间后,薛谭觉得自己对歌唱的决窍掌握得已经不错了,就想辞别老师,自己去独立演唱。秦青听到薛谭讲出自己的想法后,低下头想了想说:“你的确已学得不错了,十分的技艺,你已掌握了七、八分。但如果能再学习一段时间,可能会更有进益。”薛谭听到老师这样讲有些不高兴,觉得老师低估了自己的能力。秦青也已看出了他的心思,微笑着对他说:“好!既然你决心已下,我亦不再阻拦你。我们师生在一起情份不薄,明天我略备薄酒给你送行。”第二天一早,天空格外晴朗,微风拂面,送来阵阵花香,师徒二人不紧不慢地边走边聊。秦青对薛谭说:“送君千里终须别,自此之后,我们二人不知何日才能相见。我当长歌一曲,为你送别。”说完以后,秦青用扇子打着拍子,放声歌唱了起来:

春风拂面啊送花香,

伤别离啊心惶惶。

天涯海角啊难相见,

人隔千里啊共婵娟。

歌声高昂、激越,直上云霄。歌声振动了林木,使森林发出嗡嗡的回响;歌声遏止住了天上飘荡的白云,使它们也停了下来,静静地倾听。这就是我们后来所说的“响遏行云”。

薛谭被这美妙的歌声所打动,如醉如痴,好半天才醒悟过来。他感动地说:“老师,您唱得太好了。到现在我才知道,我向您学到的东西真正是太少了,只学到了一点皮毛。老师,我不走了,我要永远在您身边,终身苦学不辍,把您的全部技艺都学下来。”

这则故事,当然带有寓言的性质,教导人们要“学而不厌”,不应当“浅尝辄止”,但我们从这些富有浪漫情调的故事当中,也可以见到战国时声乐演唱的一斑。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山》《流水》寄情思

伯牙是战国时代的民间琴家。关于伯牙的记载,最早见于荀况的《劝学篇》,文中写道:“昔者瓠巴鼓瑟,而沉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意思是说瓠巴这个人的瑟弹得很好,只要他弹起瑟来,美妙的音乐使水底的沉鱼都要浮出水面倾听;伯牙弹起琴来,马儿都会忘记了吃食,而仰起头来欣赏。这些夸张的描绘,体现了那个时代,瑟和琴的演奏已经很具艺术魅力了。

汉末大文学家蔡邕辑写的《琴操》一书,在《水仙操》一曲的解题中记载了伯牙学琴的故事。伯牙向他的老师成连学琴学了三年,成连对他说:“我教会了你弹琴曲,但如果要做到传情达意,充分表现出乐曲的意思,还得请教我的老师方子春。”一天,成连用船把伯牙送到了蓬莱岛上,对他说:“你在此等我一下,我去请我的老师方子春。说完,成连划着船离开了蓬莱岛。伯牙一个人留在荒凉的岛上,左等右等也没有见到老师的踪影。他面对着清凉的海风,倾听着波涛的吼声,他的心境变得更加平静,达到了一种忘我的境地。他忽然醒悟到,老师是让我到这里来陶冶性情、移情养性的。于是,他面对柔和的海风和起伏的波涛弹起琴来。他越弹越投入,全身心都贯注在琴音之中,这琴音飘荡在海风中,抚摸着时起时伏的波浪,与海风的呼啸合为一体。他心中充满了创作的欲望,在琴中写下了著名的琴曲《水仙操》。后来,成连又划船将伯牙接回,自此以后,伯牙的琴艺日进,终于成为誉满天下的演奏家。这个故事看似简单,实际包涵着深奥的道理。光是掌握技巧,并不算音乐家,重要的是必须充分领悟到音乐所表达的意境、情趣,能够恰如其份地表现它,才是音乐的根本。可见,在千余年前战国时代的人,对于音乐艺术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

关于伯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就是他和钟子期的友谊。这个故事记载在《吕氏春秋·列子》中。伯牙和钟子期是好朋友,钟子期的琴也弹得很好。有一天,伯牙弹琴给钟子期听,一曲既终,钟子期说:“巍巍乎志在高山!”伯牙又给钟子期弹了一曲,钟子期听后说:“洋洋乎志在流水”。伯牙非常高兴,因为钟子期对他所弹的琴曲完全能够领会,他把钟子期当成了自己的知音。后来,钟子期去世了,伯牙悲痛异常,将自己心爱的古琴也摔碎了,从此不复弹琴,表达了对失去知音的强烈痛惜之情。古代流传下来的琴曲还有《伯牙与子期》一曲,可见他们的友谊感人至深。

伯牙、子期早已仙去,而《高山》、《流水》这两首琴曲却流传了下来,一直到现在仍有人在演奏《高山》、《流水》的琴曲,但这大约也只是曲名相同,琴曲的结构、曲调等等可能与伯牙那时所弹已有很大的不同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奇异的曾侯乙编钟

曾侯乙,是战国时代曾国(今湖北随县、枣阳一带)一个名叫“乙”的诸侯。此人死于楚惠王五十六年(公元前433年)。1978年曾侯乙墓被发现并开掘,使得许多埋藏地底的珍贵历史文物得以重见天日。

关于古代乐器,在曾侯乙墓中有着惊人的发掘。墓的东室有琴(十弦)、筝(?)、五弦(?)各一件,瑟五件,笙两件和悬鼓一具。沿北墙放有编磬,靠东南角放着巨大的建鼓。此外,还有篪两件,排萧两管,瑟七件和枹鼓等等。其中最为辉煌,堪称“国之瑰宝”的,要数庞大的乐器组合——编钟。编钟共有六十五枚,全部为青铜铸造,制作精美。钟架呈曲尺形,铜木结构。钟列在钟架上分上、中、下三层。上层钟十九枚,中、下层钟是编钟的主体部份,分为三组,这三组钟形制各异。一套称为“琥钟”,由十一枚长乳甬钟组成;第二套称为“赢司(音sì)钟”,由十二枚短乳甬钟组成;第三套称为“揭钟”,由二十三枚长乳甬钟组成。每件钟体上都镌刻有错金篆体铭文,正面的钲间部位均刻“曾侯乙乍时”(曾侯乙作)。琴它体的铭文,基本是关于五声音阶名与八个变化音名;曾国其他五均调高铭文,曾国与晋、楚等国律名的对应文字等等。这些铭文是研究我国古代乐律极其宝贵的材料。

曾侯乙编钟的总音域达到五个八度,略次于现代的钢琴。中声部约占三个八度,由于有音列结构大致相同的编钟,形成了三个重叠的声部,几乎能奏出完整的十二个半音,可以奏出五声、六声或七声音阶的音乐作品。

根据现代学者的研究、推想,这套编钟演奏时应由三位乐工,执丁字形木槌,分别敲击中层三组编钟奏出乐曲的主旋律,另有两名乐工,执大木棒撞击下层的低音甬钟,作为和声。

曾侯乙墓编钟的出土,使世界考古学界为之震惊,因为在两千多年前就有如此精美的乐器,如此恢宏的乐队,在世界文化史上是极为罕见的。曾侯乙墓编钟的铸成,表明我国青铜铸造工艺的巨大成就,更表明了我国古代音律科学的发达程度,它是我国古代人民高度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渐离击筑

筑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击弦乐器,形似筝,有十三条弦,弦下边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近代这种乐器已经消亡了,在战国时代筑乃是一种很流行的乐器。战国末期燕国的高渐离就是一位击筑的名家。高渐离有一位好朋友,他的名字就叫荆轲。当时为战国时期,秦国强,燕国弱,秦国并吞燕国的野心已露端倪。燕太子丹为了保住自己的国家,派义士荆轲去行刺秦王,想以秦王的死来保住燕国的国土。办法是以荆轲为使者,假装向秦王献出燕国地图,以讨好秦王,实则地图之中藏有匕首,待秦始皇未加注意之时,用匕首将他刺死。荆轲在易水之滨拜别了太子丹及诸位友人,临行之时,他慷慨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开初唱时用的是“羽声”,大约是羽调式。后来的音调中出现了“变徵之声”,估计是用了变化音,而听的人都感到悲壮异常,“发尽上指冠”,连头发根都竖了起来。看来荆轲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赴秦的。可叹的是荆轲失败了,以死殉国,而秦王却没有死。秦始皇勃然大怒,立即派大将王翦、王贲父子剿灭燕国,燕太子丹被杀害,荆轲的好友高渐离也被迫逃到宋子城外,在一家小酒馆里做酒保,改名为燕大。

高渐离虽然得到了安身之所,但他对故国的怀念、对荆轲的怀念常常不去于心。有时,在夜深人静时,他会情不自禁地击筑唱歌,以表达他的哀思。当然,他唱得最多的还是那首易水之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久而久之,人们渐渐地知道他就是击筑的名师高渐离,这件事当然也没有瞒过暴虐的秦始皇。

秦始皇派人把高渐离捉拿到宫中,问道:“你是荆轲的朋友吗?荆轲已死,你为什么还活着?”高渐离平静地回答:“我活着是为了击筑,只要有筑可击,我就可以活得很好。”秦王说:“好!我可以成全你的愿望。军士们!把他的两眼熏瞎,再给他一张筑,让他去击。”从此高渐离就变成了双目失明的盲人。他的双眼瞎了,但他的心里却十分明亮,他要寻找机会为燕国报仇,替好友荆轲、替自己报仇。

从此以后,高渐离刻意加紧练习击筑,当然他的筑也就击得更加好了。秦始皇很喜欢听击筑,但每次高渐离击筑,秦始皇总让他坐在台阶以下,离自己远远的,这也是他的戒心吧!但时间一长,秦王的警惕之心也就有所松懈了,有时在击筑时,高渐离感到秦王就站在自己附近,甚至能听到秦王的呼吸声。渐离压抑不住心中的兴奋,他暗暗地想:“时机快要成熟了,应该做好一切准备。”于是,他到处收集沉重的铅块。过了不久,从宫中的武士们手中,他收集到了好几大块铅,大约有二十多斤重。他放在手中惦了惦说:“唔!差不多,够重的了。”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些铅块放在筑的空膛中,这架筑显然成了重甸甸的兵器了。有一天,宫人对他讲:“快准备好!大王今天要赏雪,让你去便殿击筑。”高渐离心中既紧张又兴奋,他准备好了,就随宫人前往。心中默默地念叨着:“成败就此一举了,愿皇天助我!”

秦始皇坐在宽大的宝座上听高渐离击筑,一会儿,始皇帝问:“高渐离,今天的筑声怎么没有平常响亮?高渐离说:“可能是地方太空旷,因而筑声就显得小了。”始皇帝慢慢走近高渐离,在他身边停了下来说:“还有什么新鲜的曲子,奏来我听。”高渐离的心砰砰地跳了起来,他故作镇静地回答:“昨夜为大王赶制了一首新曲,希望大王喜欢。”说时迟,那时快,高渐离突然抓起装满了铅块的筑向秦始皇狠命地击去,秦始皇本能地向后一闪,沉重的筑跌落在地上,却并未命中始皇帝。筑摔碎了,铅块在地上滚来滚去。秦始皇惊魂稍定之后,大为恼怒,他下令把高渐离绞死,把尸首烧掉,以泄他的心头之愤。高渐离和他的筑同归于尽了。后世的人对他这种热爱祖国、忠于友情、勇敢无畏的精神十分赞赏。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歌》

汉高祖刘邦,在历史上可称得上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他在位时最宠爱两位夫人,一位是戚夫人,另一位是慎夫人,二人都是如花美眷。按照汉朝的规定,皇帝可以拥有许多妻子:一位皇后,五位妃子,还有三位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总共加起来正式的夫人可有一百二十六位。夫人们与皇帝之间是否有爱情可言,是可想而知的。至于夫人们之间,多半只有勾心斗角,互相争宠践踏,而不会有别的什么感情了。

这位戚夫人,可说是众夫人中的佼佼者。不但美丽非凡,而且有天赋的甜美歌喉,妖艳的舞姿,能弹琴鼓瑟,是一位很全面的艺术家。多才多艺的戚夫人还写过许多曲子,可惜除了《悲歌》而外,史书都没有记载下来,而后人也就不得而知了。刘邦对于这样的才女、佳人自然是宠爱有加,他常常与戚夫人在一起弹琴唱歌,很有点夫唱妇随的味道。皇后吕雉早就把戚夫人视为眼中钉,认为是由于戚夫人的蛊惑,刘邦才冷淡了自己。因而刘邦一死,戚夫人的厄运就来了。

精明强悍的吕后控制了朝廷大权,同时也没有忘记对这位柔弱的戚夫人进行骇人听闻的残酷报复。她先是将戚夫人打入冷宫,剃去头发,穿上囚衣。并用火钳将头皮烫成鬣狸头,戚夫人的花容月貌已被损坏殆尽。这样还不甘心,还要强迫她天天做苦役,并把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意打发到三千里地以外,使他们母子不得见面。戚夫人可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在极其悲苦的心境下,她写出一首《悲歌》,歌辞是这样的:

子为王,

母为虏。

终日舂薄暮,

常与死为伍。

相离三千里,

当使谁告汝?

这也可以说是戚夫人的血泪控拆,在这样的境况下,真是生不如死。《悲歌》是戚夫人留下的唯一一首歌。

最后,凶狠的吕雉设计杀死了赵王,将戚夫人残害成人彘,放在厕所里折磨至死。吕雉的残忍可谓空前,但是不是应当说置人于死地的真正根源乃是封建社会残酷的婚姻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蔡邕和蔡琰

汉朝末年,有一对父女音乐家,父亲名叫蔡邕,女儿名叫蔡琰。

蔡邕是个大学问家,在编写历史典籍方面贡献很大,同时他也很懂得音乐。他会作曲,古琴曲《河间杂曲》和《蔡氏五弄》都是他创作的,他自己制作的柯亭笛和焦尾琴都是著名的乐器。其中焦尾琴列入我国古代四大名琴之一,其余的三架琴是:齐桓公的“号钟”,楚庄公的“绕梁”,司马相如的“绿绮”。

一次,蔡邕路过吴县,看见一个人架起大铁锅在江边烧火,火炉里火势很猛,柴火在烈焰中噼啪作响。蔡邕走到炉边,发现一块上好的梧桐木正在燃烧。他连忙把这块木抽了出来,将火熄灭。他仔细端详着烧焦的木头,连声说:“可惜!可惜!”弄得烧火的人一时摸不着头脑。蔡邕告诉烧火人,这块木头是制作琴的上好材料,烧了岂不可惜?烧火人说:“既然有用,就送给您吧!反正我拿它也只能当劈柴烧。”蔡邕欢天喜地的把木头拿回家,精心制作了一张古琴,他把木头烧焦的部份放在琴的尾部,所以将它取名为“焦尾琴”。

蔡琰受到家庭的熏染,从小也很爱好音乐,并且具有非凡的音乐听觉能力。一天,蔡邕在家中闷坐弹琴,忽然啪的一声,一根琴弦断了。蔡琰在房门外说:“父亲!是第二弦断了吧?”蔡邕一看,果然不错。他把第二弦接好,故意略去第四弦不弹,然后问蔡琰:“又断了一根弦,你听是第几弦?”蔡琰回答:“第四弦”。古琴共有七条弦,每条弦上都能发出数十个音,所以,能听出是第几弦断了实属非易,况且那时的蔡琰只有七、八岁。蔡琰长大之后,身世十分坎坷。在匈奴入侵中原时,她被掳作匈奴左贤王妃,并且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但她思念故土的感情十分强烈。后来,曹操用金帛将她赎回中原整理她父亲的文稿,但此时的她,又面临和孩子生离死别的痛苦。古琴歌《胡笳十八拍》据说就是蔡琰所作:

我生之初尚无为,

我生之后汉祚衰。

天不仁兮降离乱,

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

……

东风应律兮暖气多,

知是汉家天子兮布阳和。

羌胡蹈舞兮共讴歌,

两国交欢兮罢兵戈。

忽遇汉使兮称近诏,

遗千金兮赎妾身。

喜得生还兮逢圣君,

嗟别稚子兮会无因。

十有二拍兮哀乐均,

去住两情兮难具陈。

……

词和曲表达出她对儿女刻骨铭心的思念和在坎坷的人生之路上悲愤交集的心情。《胡笳十八拍》也是流芳百世的古琴名曲。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延年·李龟年

李延年和李龟年的名字,听起来像是一对兄弟,实则他们之间并无瓜葛,李延年是汉武帝时的协律都尉,而李龟年则是唐玄宗时著名的宫廷乐师。

据《汉书·佞幸传》记载:李延年出身艺术之家,父母兄弟都从事艺术工作(“故倡也”),李延年犯了法,受到法律处分而成了一名阉人,被发配到宫中管理猎犬。由于他具有艺术的天赋,善于歌舞,“每为新声变曲,闻者莫不感动”,汉武帝很喜欢他。可以说李延年是两千年前著名的阉人歌唱家。他还擅长作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他的哥哥武将李广利被封为海西侯,他的妹妹——娇弱多姿的李夫人,因为能歌善舞,成为汉武帝最宠爱的妃子,所以,李氏一家在汉武帝时代是十分显赫的。李夫人死后,他们一家渐遭厄运。因哥哥投降匈奴,弟弟“*乱后宫”,全家被处死。才华横溢的音乐家李延年只落得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

李龟年是唐玄宗时代著名的音乐家,他擅长唱歌,又会演奏咸篥、羯鼓、琵琶等多种乐器。唐玄宗的弟弟歧王李范,风流儒雅,很喜欢音乐,家中常常是诗人、音乐家高朋满座。有一次,李龟年也应邀到歧王府中作客。客人到达之后,家伎们开始演奏音乐,乐声刚起,李龟年立即说:“这是秦音的慢板。”隔了一会儿,他又说:“现在正演奏楚音的流水板。”懂得音乐的歧王在一旁点头称是。音乐结束后,歧王为了表示对李龟年的敬重,特地赠以“破红绡、蟾酥纱”这样一些珍贵的丝织品。李龟年感兴趣的却不是这些,他放下这些东西,径自掀起隔开宾客与乐人的帷幕,把擅长弹奏秦音的乐人沈妍手中的琵琶拿了过来,尽情地拨弄起来,看起来他喜爱音乐已经到了目中无人的地步。大约歧王李范也不会怪罪他,因为歧王向来对音乐家是十分尊重的。

“安史之乱”后,唐宫中的乐人四处逃散,流落异乡。李龟年也流落到了民间,安史之乱过后约十年,杜甫在湖南潭州遇到了李龟年,那时他们的年纪都已不轻。故人相聚,自然是感慨万分,杜甫因此即席赋诗一首:

歧王宅里寻常见,

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值江南好风景,

落花时节又逢君。

李龟年在湘中飘泊的年代,当然仍然是以他的本行音乐来换取衣食。有一次,他在湘中采访使的宴会上唱歌,第一首唱的是王维的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第二首他仍然唱的是王维的诗:

清风明月苦相思,

荡子从戎十载余。

征人去日殷勤嘱,

归雁来时数附书。

李龟年对王维的诗可能有偏爱,但更使他难忘的,这两支曲子是他们在明皇时代常常演唱的。他唱起这些曲子,不仅勾动了自己的兴亡之痛与个人的无限愁思,也深深地打动了听众,使他们对大唐盛世——开元、天宝年间的种种繁荣有着无穷的回味与眷恋。

李龟年在唱完这些歌曲后,忽然觉得心头剧痛、头昏眼花,不禁昏倒在地。四天以后他才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对家人说:“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二位妃子令我教他们的侍女兰苕唱祓禊歌(一种超度亡灵的歌),教了四天,他们就让我回来了。”于是,有好事者就在李龟年昏倒的地方建了一座“二妃庙”以示纪念。

看起来李龟年对唐明皇的感情很深,是一位忠实于唐王朝的乐工,这自然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教思想的束缚,但更重要的恐怕是他和唐明皇有着共同的爱好,他们都是真正的音乐家,是“知音”。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桓谭与《琴道篇》

桓谭是东汉时代的人,他是一位大学问家,深研五经,精通训诂文字,写得一手好文章,常与当时的名儒刘向、刘歆、扬雄等人在一起切磋学问。当时的儒者,大抵琴、棋、书、画都要兼通,桓谭当然也不例外,他尤其擅长的是音乐。关于这方面的专长,应当感谢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是汉成帝时的太乐令(负责领导和管理音乐方面的事)。他从小耳濡目染,自然在音乐方面就有了较深的底子。他对音乐精通,而且有浓厚的兴趣,曾说:“我志乐听音终日而心不足。”一天到晚地泡在音乐当中尚感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可见他的喜爱达到了何种程度。桓谭也曾经当过掌乐大夫(负责音乐的官员)。

当时汉朝的大司空(官职名)宋弘是一位很有权势的人物,他向光武帝推荐桓谭说:“桓谭的学识与刘向、扬雄齐名,而在音乐方面却远远地超出他们,是当今不可多得的人材。”皇帝也是很重视人材的,立即表示要见桓谭,要当面试试他的能力。

桓谭立即被召到御前,皇帝当面问了他一些问题,果然是应答如流,不同凡响。桓谭立即被封为议郎、兼给事中,即经常在皇帝身边进献一些规谏的言论。但桓谭对于他的官职并不热心,他热心的仍然是音乐。他听到宫中的雅乐老是那一套陈旧的调子,翻来复去的演奏演唱,不独演出的人打不起精神,连听的人也禁不住只想打瞌睡。因而他极力提倡音乐应当不断地创新,他说:“余颇离雅操而更为新弄。”要离开陈旧的雅操而创造出新鲜、有生气的新弄。他是这样讲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创作出了许多优美、悦耳的新曲子,他的创作也得到了光武帝的赞赏,因为皇帝也早就让那些死气沉沉的雅乐搞得很不开心。而大官宋弘是一位比较守旧的人物,他认为新弄——亦即“繁声”如同郑卫之音一样,是亡国之音,是极其可怕的。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自己一向看重的桓谭会搞出这样的音乐来,想到这些,他的气不打一处来,他决心教训一下桓谭。一天他穿好了大礼服,正襟危坐,把桓谭叫到官邸,没好气地对他说:“我好心推荐你到皇上跟前效力,指望你忠心报效朝廷,你觉得你自己做得怎样?”桓谭的脑筋还未转过弯来,宋弘又说:“你搞音乐我赞成,可是搞起什么靡靡之音的繁声来,这不是要把皇上引到邪路上去吗?你为什么不能遵从祖宗的章法呢?”桓谭这才明白事情的来由,作为官卑职小的他自然不敢分辩,只有唯唯而已。

受到这样的训斥和威胁,桓谭心中异常苦闷,他怎么也想不出自己错在哪里。一天,光武帝又把桓谭叫去弹琴,桓谭走到御前抬头一看宋弘也在坐,他不由得浑身不自在起来。恰好此时,光武帝叫他弹奏新创作的曲子,桓谭不想弹,又不敢讲;弹吧!又怕宋弘光火,真是如坐针毡,浑身只冒冷汗。皇帝既然下了令哪能违抗?桓谭只好横下一条心,坐下来弹琴。他手上在弹琴,心里可是一团乱麻,所以弹得心不在焉,常常出现错误。光武帝皱了皱眉头,对桓谭说:“怎么搞的!弹成这个样子。”桓谭吓得又出了一身冷汗,连连说:“下官该死!该死!”这时,宋弘站起身来向皇帝大大宣讲了一番雅乐如何如何好,新乐——繁声如何如何坏的道理。此时的皇帝本来对桓谭的表现已有十分的不满,这些雅乐好,新乐淫的议论自然也就打进了皇帝的心里。后来,桓谭被免去了“给事中”的官职,又加上他反对皇帝笃信“谶纬神学”,被加上了“非圣无法”的罪名,贬官流放,死于流放途中。

桓谭著有《新论》一书,主旨是对儒家的天命观进行批驳,其中有《琴道篇》乃是专门写琴的。从后人辑录的一些材料来看,《琴道篇》包括琴论、琴史、琴曲介绍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关于琴曲,他一共介绍了七首作品,有《尧操》、《舜操》、《禹操》、《文王操》、《微子操》、《箕子操》、《伯夷操》。《琴道篇》的内容,对后世研究古琴艺术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莺儿

东汉末年,首都洛阳有一位名气很大的歌女,名叫来莺儿。她生性高傲,尽管经常出入于歌舞场中,却能够矜持自重,对多少王孙公子的眷顾都置之不理。后来,董卓的乱军烧毁了洛阳城,继之而来的曹操军队又占领了洛阳,来莺儿在战乱之中成了曹操的侍妾。

不久,来莺儿与曹操的一名侍卫有了感情,而且经常秘密约会。曹操忙于军务,一时也未有发觉。一次,曹操命这位侍卫带领人马去袭击敌人的囤粮地,侍卫向来莺儿辞行,两个人依依不舍,竟至忘记了出发的时间。按照军法,贻误军情是要被处以死刑的,这位侍卫当然也不能例外。来莺儿得到要处死侍卫的消息后,立即向曹操恳请赦免他,并把自己和侍卫的私情和盘托出。曹操当然是很恼火的,但他毕竟是一位政治家,对于儿女私情看得并不那么重。他表示:“军令是不可违抗的,如果赦免了侍卫,军令的权威何在?如果一定要求赦免,除非有人愿意替他去死。”来莺儿立即跪下,表示愿意替死。曹操思忖了一会儿,表示可以同意,同时给了来莺儿一个月的时间,让她教习其他歌女,学会她的技艺,从而能够代替她。来莺儿精心挑选了四名歌女,每天加以严格的训练。她把这四个人以距离三尺的空间排开,自己则在她们中间走来走去,听她们演唱的情况,分别予以指导。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四名歌女对来莺儿的技能也能仿佛一、二。来莺做好了充分的精神准备,准备去死。曹操见到了来莺儿,显然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的气已消了大半,他问来莺儿死前愿不愿再见侍卫一面。来莺儿说:“既然我们的关系是非法的,现在见面又有什么理由呢?只要他生活得好,我死了也可以瞑目了。”曹操很为她的忠诚和刚强所感动,他叫来莺儿暂时退下,又叫来侍卫,问他是否真心爱来莺儿,如果真心爱她,可以让来莺儿嫁给他。万没有料到这位吓破了胆的侍卫回答却是:不爱来莺儿,也不愿娶她。曹操如约放了这名侍卫,而心中更产生了对来莺儿的同情,表示愿意赦免她。但来莺儿婉转拒绝了曹操的赦免,向他拜了四拜,从容地走上了刑场。正直、刚烈,热烈追求真诚爱情的来莺儿就这样死去了,她以死来结束自己被人当作玩物的命运。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曲有误,周郎顾”

说起周郎,凡是懂得历史或者看过《三国演义》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他就是三国时代吴国的大将周瑜,字公瑾。相传他长得很秀气,又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威武军人,二十四岁时即被孙策封为“建威中郎将”。时人都很爱慕他,而称之为“周郎”。可惜这位人之翘楚年纪不大就被诸葛亮的“三气”给气死了,这不能不说是千古憾事。

周瑜一生最得意之事就是“赤壁大战”,在这次战争中,他以鄱阳湖一支薄弱的水军,击败了曹操南下的大军团,从而威名大震,使敌人闻风丧胆。杰出的军事家周瑜又有很好的文化修养,在少年时代他已精通音乐,在别人演奏乐器时,如果稍有错误,他一定听得出来,并且能够予以纠正。因此,时人谓之:“曲有误,周郎顾。”一直到今天,人们仍然引用“顾曲周郎”的典故。后人的许多诗作中,也都运用了这个典故,如唐代李端的诗作:“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大约是写一位青年女子,为了使情人能多看她几眼,而故意的“误拂弦”。这位情人当然是多情而又懂得音乐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酒狂”与“青、白眼”

魏晋名士阮籍出身于文化世家,其父阮禹、侄儿阮咸及阮咸的儿子阮瞻一家几代,除以文著名外,还都擅长音乐,阮籍尤擅弹琴。但才华出众的阮籍在司马氏集团门阀统治的黑暗时期,不得不借酒浇愁,寄情于音乐来排遣心中的苦闷。

阮籍放浪形骸,不拘礼法,在当时是很出名的。据说他有一种特殊的待人之法,即“青眼”与“白眼”。对于知交好友,他往往报以青睐,即用黑眼珠看人;对于他所厌恶、嫌弃的人,则往往给他个白眼,亦即俗话说的“用白眼珠瞪人”。被待以白眼的人,在他面前自然就是灰溜溜的了。可以看到阮籍的爱憎是很分明的,而且他也不愿掩饰自己的观点,这当然就会得罪许多人。

琴曲《酒狂》据说是阮籍创作的,它表现了酒后迷离恍惚、步履颠踬的形象和借酒佯狂的人孤独苦闷的心情。这大约就是阮籍自己精神形态的写照吧!他自己常常整日酩酊以避其祸。传说统治者司马昭,看中了阮家的门第和在文人士大夫中的影响,想与阮家联姻,让自己的儿子娶阮籍的女儿,因而他派出媒人到阮家替儿子求婚。阮籍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即闭门痛饮,整整酒醉了六十天不省人事,使得媒人无法开口。最后,这桩婚事不得不告吹。阮籍虽然借酒逃避了这场飞来横祸,但他压抑、痛苦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从阮籍的种种表现来看,我们把他称为“酒狂”也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嵇康死而《广陵散》绝

魏晋之际的嵇康才学出众,是著名的文人和音乐家,在当时的知识界、舆论界有极大的影响。嵇康是出色的古琴演奏家、音乐理论家和作曲家。他的《琴赋》和《声无哀乐论》是我国古代不可多得的评论和美学文章,他的代表作品是古琴曲《长清》、《短清》、《长侧》、《短侧》。他又最擅长演奏《广陵散》,他演奏古琴的技艺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为时人所叹服。

嵇康生活在司马氏专权的黑暗时代,他愤世嫉俗,“非汤武而薄周孔”,把矛头对准了司马氏政权,因而遭到专权者的妒恨,立意要杀害他。终于,司马氏找了个借口判处嵇康死刑,当时有大学生三千人XX请求赦免,但他仍未幸免于难,死时年仅四十岁。

据史书记载,嵇康临刑之时毫不畏惧,置生死于度外,表现了他对司马氏政权的极端蔑视。在刑场上,他抬头“顾视日影”,觉得还有时间,就向周围的人要来一张古琴,从容地弹奏了一首他最喜爱的曲子《广陵散》。这首曲子的题材取自《聂政刺韩王》的故事,乐曲“多杀伐之气”、“有臣凌君之意”。嵇康在这种时刻弹奏这样的曲子,正是他的心情的真实反映!一曲既罢,嵇康抚琴喟然长叹说:“昔袁孝尼从吾学《广陵散》,吾每靳固之,《广陵散》于今绝矣!”后悔没有把《广陵散》一曲传给袁孝尼。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嵇康死后《广陵散》一曲就绝响了,还是说嵇康演奏该曲的高超琴艺没有留传下来?人们常常有不同的理解。不管怎样,至少是嵇康弹奏《广陵散》的琴艺未能留传下来。从此以后,人们常常把那些失之传扬的美好事物比喻为“广陵绝响”。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谷园”中的奇葩

晋代的大富豪石崇的豪华宅第名叫“金谷园”,金谷园自然是极尽奢华,供他享乐的,其中当然也缺少不了歌舞音乐。石崇所蓄的歌舞伎中最著名的当然是绿珠了,仅次于绿珠的出色女子要数宋祎。她明艳动人,而且擅长弹琵琶,一弹起琵琶来五音十二律莫不应韵中节,音调悠扬感人,她可算得是金谷园中的一枝奇葩。

石崇被杀后,金谷园中的歌人伎女纷纷四散,宋祎因出众的才貌,不幸又落入了晋代统治者司马绍手中。司马绍对她宠爱有加,日夜将她带在身边不离左右。荒淫无耻的司马绍终因酒色过度而大病缠身,一些老谋深算的臣子不得不大着胆子进谏,要求司马绍“远女色,绝嬖幸”。开始司马绍是无论如何也听不进去的,但无奈他的病势越来越沉重,看看行将就木,他不得不忍痛割爱了。一天,他把群臣招到床前,向他们宣布:将宋祎许配给一名臣下,谁愿娶她可以提出来。群臣面面相觑,噤若寒蝉,谁也没有吭声。沉寂了相当长的时间后,吏部尚书阮遥鼓起绝大的勇气说:“请圣上将宋祎赐给我,我一定会好好的保护她的。”众大臣哗然,只见司马绍点了点头说:“好吧!宋祎就赏赐给你了。”阮遥简直是受宠若惊,连忙找了一辆“油碧车”,把宋祎领回了他的家中。那个时候的艺术家,就是这样被当作玩物抛来踢去,根本没有人格,更谈不上自由、爱情,她们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宋祎被接到吏部尚书家,看来是有了归宿,但实际上她仍然是居于妾媵、奴婢的地位,她的结局会怎样?也许和许多风尘女子一样,只落得悲惨、凄凉的下场。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绿珠女

石崇家另有一位佼佼者名叫绿珠,据说她美丽非凡,而且又善吹笛,长于歌舞。她最善于表演的是《昭君舞》,即王昭君远嫁和番的故事。石崇用了三斛珍珠将她买到家中,供自己声色娱乐。石崇豪富且性残忍,他家中蓄有数百歌舞伎人,他常常为了夸耀自己的富有而将他们叫出来劝宾客饮酒,如果客人不肯饮酒,就将劝酒的伎人杀死。一次,一位客人十分瞩目一位弹筝的美人,石崇问客人喜爱她哪个方面,客人回答:“觉得她的手非常美,白晰的手,在筝弦上来回滑动,别有一番情致和韵味。”过了一会儿,一位婢女托上一个盘子,盘子当中就放着那位伎人的一双手。石崇命将这双手献给客人,客人以手掩面不敢看,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石崇草菅人命,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绿珠女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她的心境是可想而知的。

赵王司马伦专权,与石崇有矛盾。赵王故意指使人向石崇要绿珠,以此来挑起矛盾。石崇当然不肯给,司马伦便以此为借口,逮捕了石崇并派人抄了他的家。石崇虽然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经来到,却仍然不肯放过绿珠。在被捉时,他对绿珠说:“我是因为你才落得如此下场的。”绿珠当然理解话中的含义,她当即跳楼自杀,死在了石崇的面前。试想,石崇说的是真话吗?一个可以随意杀人的刽子手,难道会为了一名歌女去送死?如果绿珠不死,她能否逃脱石崇的手心?绿珠可以说是这场政治阴谋的无辜受害者,她虽然花容月貌、才华出众,最后也只落得惨死阶下的下场。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4 21: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桓伊吹笛

琴曲《梅花三弄》最早是一首笛曲,相传为晋时桓伊所作。

桓伊字叔夏,小字野王。《晋书》中说他:“善吹笛,尽一时之妙,为江左第一。晋代的王子猷听说他的笛子吹得很好,很想和他晤面,一起切磋技艺,却始终没有机会。一天,在路途上偶然与桓伊相遇,王子猷连忙下车与他交谈,向他请教吹笛之事。桓伊拿出笛子,为他吹奏了一曲《梅花三弄》。这大约就是最早关于笛曲《梅花三弄》的记载,这首笛曲后来又被改编成琴曲一直流传至今。

桓伊有一支蔡邕制造的柯亭笛,他常常吹着它自娱、娱人。有一次,王徽之(书法家王羲之之子,官至黄门侍郎)到京城去,停船在青溪侧。桓伊从岸上经过,王徽之并不认识他,只听得有人说:“岸上的这个人是桓野王。”王徽之急忙叫人追上桓伊,对他说:“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桓伊此时已是显贵之人,官做得很大了。他也早就听说了王徽之的大名,于是走下车来,端坐在胡床之上,吹奏《梅花三弄》一曲,吹完之后,便立即上车而去,主、客不交一言。

也许他们该讲的话都通过笛声传达了出来,彼此的心灵已得到了沟通,无须再有赘言吧!通过史书的记载,我们看到桓伊在吹笛方面的确很有名气,“为江左第一”,看起来是当之无愧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5 2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音乐的皇帝和“开皇乐议”

雅乐到了隋代,已是只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了。隋文帝杨坚立国之后,征求精通音乐的人到尚书省,讨论如何制定适合隋朝的雅乐。当时参加议乐的人,沛国公郑译、邳国公苏威与他的儿子苏夔在调式、音阶的运用上各执己见,不能得到统一。当时,有一位著名的乐工叫万宝常,他自幼便“妙达音律,遍识八音”,表现出极高的音乐天赋。而且他为人耿直,不趋炎附势,皇帝和乐官们自然是看不上他的。所以,虽然“每召与议”,但是“言多不用”。参加“开皇乐议”的另一位大人物是国子监博士何妥,他出身于“西洲巨富”,根本不懂音乐,但他自恃得到皇帝的宠信,又嫉妒郑译等人,深怕他们的意见得到皇帝的嘉许。于是,他利用隋文帝对音乐一窍不通的情况,另立标杆,提出雅乐只能采用流传于民间的“清商三调”,致使开皇乐议意见纷纭,形成了“是时竟为异议,各立朋党,是非之理,纷然淆乱”的局面。后来,隋文帝杨坚只好让各种不同意见的人,分别按自己的想法制定雅乐,最后再作比较、定取舍。

何妥明知自己的想法甚无道理,深怕出乖露丑,于是先下手为强,搞了一次试奏,只用黄钟一调,并且编了一套谎话愚弄隋文帝,说什么:“黄钟之音,象征着皇帝的德行。”听到这些话,不懂音乐的隋文帝心中当然十分受用,立刻表示:“滔滔和雅,甚与我心会。”认为音乐很符合他的心意。何妥马上更进谗言说:雅乐应当只用“黄钟一宫”,其他调都要弃置不用。隋文帝更为高兴,重重赏赐了何妥一班人,其他人的建议都搁置一边了。

过了一段时间,主管音乐的太常卿牛弘又根据郑译原先的提议,请求恢复使用五代时的“五声六律,旋相为宫”之法。但隋文帝的脑子里只有“黄钟代表皇帝”的想法,因而指令“不许作旋宫之乐,但作黄钟一宫而已。”大约隋文帝是把“旋宫”与“皇帝让位”联系了起来,所以才作出这样武断的决定。此后,隋代的雅乐“唯奏黄钟一宫,郊庙飨用一调,迎神用五调。”可以想见,这样的音乐该是怎样的单调、枯燥乏味啊!又过一段时间,旧的乐工替换下去之后,新的雅乐乐工竟只会演奏黄钟宫调,连转调都不会了。有些乐工对这样的乐制深感气愤,在庄严的祭祀场合故意捣乱,不用黄钟而用蕤宾调演奏(比黄钟高出一个增四度),乐声刺耳,却没有一个人能听得出来。“开皇乐议”竟使雅乐进一步走到了毁灭的路上。

至于参加“开皇乐议”的人,苏威因何妥告发有“朋党之嫌”而获罪,苏夔也因此受到株连削职为民,郁郁寡欢,死时只有四十九岁。郑译因意见屡屡未被采纳心情压抑,五十二岁时死在歧州任上。而“声律之奇,足以追踪牙、旷”(伯牙、师旷)的音乐家万宝常,下场更为悲惨。在恶劣的环境中,他的音乐才能无法施展,一生贫困,无儿无女。在他卧病在床时,他的妻子席卷家中所有值钱之物一走了之。贫病交加的万宝常痛心疾首,他将自己一生有关音乐的著作付之一炬,烧了个精光,边烧边喊:“何用此为?”最后,他满腔悲愤地离开了人间。

隋文帝不懂音乐,又好佞人,不仅葬送了音乐,也埋葬了许许多多宝贵的音乐人材。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5 2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人与音乐家

汉、魏以来,文人为音乐家写歌辞的情况已非常普遍,而音乐家以诗句谱写曲调的事就更是司空见惯的了。所以,不论主观上如何,客观上文人与音乐家是休戚相关的。优美的诗句对音乐艺术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而悠扬悦耳的音乐,又何尝不会使诗人、文学家的创作受到启发?所以说,诗人与音乐家自古以来就是密不可分的。

这样一种情况在唐代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唐代诗人李益的诗很得到音乐家们的喜爱,他们往往不惜一切地求得他的新作,然后拿来谱曲歌唱。有这样一则故事可以反映出唐代诗人与音乐家之间的密切关系。唐开元年间,三位杰出的诗人王昌龄、高适、王之焕相约在一个下雪的日子里登楼小酌,玩赏雪景。有十几位宫廷乐官与四位名伎恰恰也来到同一酒楼上赏玩雪景。诗人和音乐家并不相识,自然也就各饮各的酒,互不干扰了。过了一段时间,听得乐声响起,随着乐声一位歌伎婉转地唱了起来。仔细听去,原来唱的是王昌龄的诗作:

寒雨连江夜入吴,

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

一片冰心在玉壶。

唱完,又有一歌伎接唱王昌龄的另一首诗:

奉帚平明金殿开,

强将团扇共徘徊。

玉颜不及寒鸦色,

犹带昭阳日影来。

王昌龄此时已是得意非凡,喜形于色了。第三名歌伎唱的是高适所作的诗:

开箧泪沾臆,

见君前日书。

夜台何寂寞,

尤是紫云居。

这时,王之焕便有些坐不住了,他用手指着四位歌伎中容貌最为美丽的一位说:如果这位歌伎唱的不是他写的诗,那么他从此不敢再在诗坛上论高低,而甘拜王昌龄、高适二人为师。话音未落,那位歌伎开口唱了起来:

黄河远上白云间,

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

春风不度玉门关。

果然是王之焕的新作,三个人不由得开怀大笑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5 2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吹裂了的笛子

李谟是盛唐时期颇有名气的笛子演奏家,在梨园担任笛师。他有几支烟竹笛,吹起来声音清脆嘹亮,李谟视同珍宝,时时不离身边。

李谟的姐夫黄伯泰住在越州,他邀请李谟和几个亲朋好友一同游览镜湖。他们乘坐一艘大船,停在竹林边上,边吃酒谈心、边欣赏着夏日镜湖的美景。大家都很仰慕李谟的名声,对此良辰美景,少不得纷纷请他吹奏一曲。李谟面对这美好的湖光山色,也觉兴致盎然,于是慨然允诺。他解下腰中的烟竹笛,娴熟地吹奏起来。清亮悦耳的笛声在湖中飘荡,吸引了许多游船纷纷划来。一曲既终,大家都夸奖他笛子吹得好。只有船尾的角落里坐着一位老人一言不发,低垂着头,好像睡着了,与周围热情、兴奋的听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大家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老人。老人似也意识到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这儿来了,于是缓缓地抬起头来说:“我正在琢磨李相公吹的笛曲。”李谟沉住气说:“老伯原来是行家,请多指教。”

老人面向众人说:“李相公吹的《凉州曲》虽好,可惜火候不够。最高的地方‘十三叠’还没有吹上去,不知他本人可注意到了?”李谟听后,脸红得像火烧一样,恨不得能有个地洞藏起来。

黄伯泰忙将李谟的烟竹笛递给老人说:“请您指教。”老人也不推辞,接过笛子从容地吹奏起来。他吹的也是《凉州曲》,笛声清澈响亮,非同凡响,而且感情饱满、富于音色变化,很快就使周围的人听入了迷,就连李谟也相当佩服。满船的人正听得入神,笛声嘎然而止。只见老人对大家说:“不要吹了吧,再吹笛子要裂开了。”李谟忙说:“老伯只管吹吧!一支笛子算得了什么!”

老人于是又接着吹了起来,这次曲调更高,声音更为亮丽,连湖里的水也随着笛声泛起了涟漪,岸上的竹叶仿佛也受到笛声的感染而晃动着它们的身体。吹到“十三叠”一段时,乐声转为刚厉奇崛,这是一般人无法吹出的声音。恰在这时,只听得“叭”的一声,老人吹奏的烟竹笛裂成了两半,可见老人的底气有多足、功夫有多深了。

李谟从老人手中接过吹裂了的笛子,心中感慨万千:过去总以为自己技高一筹,没有敌手,没有想到强中更有强中手,可见学习是没有止境的。他心爱的烟竹笛虽然被吹坏了,却使他认识到了这条千古不灭的真理。从那以后,李谟学习更加勤奋,不断地向别人学习。他的笛子越吹越好,总是保持在当朝当代的最高水平上。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5 2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镜儿的奇遇

唐代的郭暧以家伎组成了一个音乐团体,这个团体的成员多半是他的姬妾、侍婢,其中有许多人是演奏、演唱的高手。这个家庭乐团中有一名侍婢名叫镜儿,她姿容姣美,又弹得一手好秦筝,很得主人的欢心。一次,著名文士李端到郭暧家中作客,酒宴开始,音乐徐徐奏起,只见李端坐在一边既不饮酒,也不谈话,只是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弹筝的镜儿。主人当然注意到李端的这种表现。他用扇子拍了拍正在发呆的李端的肩膀,笑着说:“才子既然如此爱好秦筝,能不能以‘筝’为题为在座的诸位吟诗一首,使大家开开眼界呢?”李端点了点头,应声诵道:

鸣筝金粟柱,

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

时时误拂弦。

如果诗中的描写属实的话,那么作者对于弹筝人的形象和心理的描写,应当说是相当成功的。这首诗当然首实得到了在座的人的一番夸奖。聪明的主人自然也领略到了诗中的深意。宴会尽欢而散之后,豪爽的主人立刻命人把桌上的金银酒器全部包裹起来,作为镜儿的嫁资,把镜儿许配给了李端。李端自然是欣喜万分、感激不已。至于镜儿对这桩婚姻是怎么想的就不得而知了,大约也是很感欣慰的吧!因为在当时,地位低下的婢女能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嫁给一个瞩意于自己,而且才华横溢、大有名气的诗人,恐怕也不能不算是奇遇吧!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5 2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人、画家、音乐家王维

盛唐时节诗人迭出,而诗人往往与音乐有着不解的缘份,弹琴饮酒,吟诗作曲,被视为风雅之士。白居易有诗云(《船夜援琴》):

鸟栖鱼不动,

月照夜江深。

身外都无事,

舟中只有琴。

七弦为益友,

两耳是知音。

心静即声淡,

其间无古今。

“七弦为益友,两耳是知音。”以琴引诗,以诗追琴,琴诗合一,文人墨客的高雅情趣非一般人所能及。

唐代的著名诗人王维,年轻时就诗名卓著,但关于他也精通音乐这一层,可能就不是尽人皆知了。

唐开元年间实行科举考试,要想进入仕途不过科考这一关是不行的。王维虽然才名藉藉,但要想做官也得走这一步,他准备就在这一年去应考,他对于这种神秘森严的科考也是心中惴惴,大有前途未卜的感想。恰恰这时他听到有位诗人张九皋也是小有名气,而他已经走通了当朝权势煊赫的太平公主的后门,据说公主已答应让他榜中头名。这对王维未免是个坏消息,又增加了他精神上的压力,因为他也很想得第一,他的心情不由得更加沉重起来。

忧心忡忡的王维来到了金碧辉煌的宅院,这里居住着他的好友,皇帝的弟弟歧王李范。当李范得知王维的苦恼后,对他深表同情。李范说:“太平公主的势力很大,我们如果硬争是不会有好结果的,等我们来想想办法。”李范在屋内踱来踱去了好一阵子,忽然高兴地说:“有了!公主很喜欢音乐,你好好地弹熟几首琵琶曲,我带你会见公主。”五天之后,李范让王维打扮成伶人的模样,就带他去见公主了。公主的府第正在宴会,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王维夹杂在伶人的队伍之中,但他眉清目秀、儒雅风流,显得气度不凡,很快就引起了公主的注目。公主问李范:“他是什么人?”李范回答说:“知音人。”公主觉得这一回答未免蹊跷,于是接着问:“既为知音人,所知何音?”李范说:“妙解琵琶。”公主令王维奏上一曲。王维弹奏了一首自己创作的新曲名为《郁轮袍》——可见他还有作曲的才能。一曲终了,满座皆惊,大家都十分赞赏他的演奏,同时也都很喜欢这支别有新意的曲子,公主尤为感到高兴。

李范看事情进展顺利,立即抓住机会向公主进言:“王维不仅精通音乐,诗文尤其出众。”此时,王维立即将自己预先写好的十首诗呈送公主一阅。公主边看边称赞说:“这些诗我过去也都见过,只以为是古代贤人的佳作,没想到出自少年的手笔,真是不可多得的良才。”李范又乘机进言:“王维心气颇高,此次科考他誓得榜首。”公主当然明白话中的含义,她笑了一笑,对身边的王维说:“放心去吧!像你这样的人才不会不居榜首的。”

这一年,金榜既放,王维果然高中第一名。尽管他也走了“后门”,但他的才情、能力应当是当之无愧的。

王维有一首五言绝句:

独坐幽篁里,

弹琴复长啸。

深林人不知,

明月来相照。

深林幽静,琴声使人心神恬淡,这也是音乐的功能之一。从这首诗来看,王维除了精于琵琶之外,是否还精于琴道呢?

有一次,有人得了一幅《奏乐图》,拿去给王维看,王维说:“画中弹奏的是《霓裳羽衣》第三段的第一拍。”招来乐工当场弹奏,其姿势果然与画上的一般无二。足见王维对音乐熟悉的程度。

到了中年以后,王维蔬食素衣,笃志奉佛。这时,他的诗名、画名都已很高了,所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就是王维不同凡响之处。

天宝年间,安禄山攻陷长安,王维被叛军所俘。安禄山十分看重王维的才华,把他软禁了起来,王维无奈也只得以诗、酒、乐、画来消磨时光。

一天,安禄山为了庆贺凯旋,大宴军士,把掳来的唐宫中的乐人都叫来,让他们奏乐助酒。著名的乐师雷海青却称病拒绝出演,安禄山大怒,命令将雷海青抓来。雷海青和其他乐工看到安禄山的凶残无耻,又回想起当年梨园的盛况,不由得百感交集、涕泪交下。安禄山见状暴跳如雷,把凡是流泪的乐工一一杀头示众,刹时间人头滚落血流成河。雷海青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激忿,他屹然站立,高声朗颂了一首王维的诗作: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

遍插茱萸少一人。

然后,雷海青举起手中的琵琶奋力向地上摔去,琵琶的碎片向四周纷纷飞散开来,展现了一代伶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崇高气节。雷海青当然也被残酷的处死了。

安史之乱后,雷海青被朝廷追封为忠于朝廷的死难大臣,而王维陷于敌手无从自辩,将被定罪。他的兄弟王缙突然记起他在落入贼手时曾作有一诗,诗云:

万户伤心生野烟,

百官何日再朝天。

秋槐落叶深宫里,

凝碧池头奏管弦。

这首诗可以证明王维对朝廷的忠心,于是他被从轻发落,降职为太子中允。

王维——一代诗圣、画圣、音乐家有着多么坎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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