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好,我想提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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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8 13: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主好,我想提个建议。我刚进来时等级为流浪者,现在已升为人民教师了,很是高兴(这辈子也算当过人民教师了!)。但我一直在想,进了门至少是个学生,客人是流浪者才对呀。版主先生(小姐)能否考虑新会员定为学生,然后才是教师,当否?请指正。[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6-2-8 15: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谢谢你的建议。

对于等级的定义是娱乐性质的,权限没有任何改变。因为我们论坛的主体交流是以全国各地的音乐教师为主要交流群体的,所以一旦发几个帖子参与论坛的交流,系统就默认“人民教师”,然后再升主任、局长、省长。。了。

 
发表于 2006-2-9 1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想法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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