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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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6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2006年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及音乐、美术(艺术)课程标准,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艺术教育理念,提高艺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和广大艺术教师的管理、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决定举办2006年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委托《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和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和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承办。
  
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管理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抄送:《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附件:  
  1. 2006年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方案.doc  
  2. 2006年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申报表.doc  

 

    2006年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教育案例和教学设计两个部分。
  (一)教育案例
  教育案例要求描述一个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的事例,这一事例应包含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包含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事例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与情境性,对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和价值。选题可参考以下内容:
  1.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管理的案例;
  2.强化学校艺术教育功能和地位的案例;
  3.实践先进艺术教育理念的案例;
  4.营造艺术教育环境的案例;
  5.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的案例;
  6.学生艺术学习个性化的案例;
  7.开发和利用学校、社区、家庭和民族民间艺术课程资源的案例;
  8.整合多门艺术学科教育的案例;
  9.音乐、美术(艺术)学科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的案例;
  10.开展校本教研、提高艺术教师素质的案例;
  11.艺术教育评价改革的案例;
  12.开展艺术教育教科研的案例;
  13.开展综合性艺术活动的案例。
  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选题。
  (二)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的主要项目包括:课程名称、使用的教材、适用年级、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设计的指导思想、教学目标分析、教学过程和步骤的解析、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流程图及点评等。
  二、评选要求
  1.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应充分体现现代艺术教育理念,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
  2.教育案例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事例,要求通过具体、生动的描述,反映学校艺术教育某一问题的重要性,并集中在一个有价值的中心论题上,对面临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途径。第二部分为分析解读,对此案例作简要评点分析,点出关键问题,进行理论阐述。
  3.教学设计要以音乐、美术(艺术)课程标准为依据,立足于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教学设计的容量为1课时,字数4000字左右。
  4.教育案例或教学设计均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字,内文用小3号宋体字,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
  5.认真填写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申报表(见附件2),左上方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为保证评选的公正,请勿在正文部分出现地区、单位、作者姓名等内容。
  三、申报方法
  1.在学校艺术教育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广大教师全面参与的基础上,开展省级评选活动,评选出省级优秀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
  2.在各地评选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原则上推荐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3篇;音乐、美术(艺术)教学设计各3篇,参加全国评选。
  3.音乐、艺术教育案例和教学设计寄《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地址:北京市翠微路2号,邮编:100036,收件人:宋瑾。美术教育案例和教学设计寄《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邮编:210097,收件人:李静。
  4.报送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日(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
  1.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
  2.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3.获奖作者发给获奖证书,获奖结果通知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并在《中国音乐教育》和《中国美术教育》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

 

附件2:

    2006年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申报表

 

教育案例(教学设计)名称:                   

申报者姓名(含合著者):                      

申报者(第一作者)性别:    出生年月:        

申报者(第一作者)职务(职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申报者(第一作者)单位: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申报者联系电话:                            

申报者电子信箱:                            

 

 
发表于 2006-4-6 09: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国内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级别最高、最权威的相关音乐美术艺术学科的竞赛,希望我们论坛中的朋友能够参加这一项能够提升自己业务能力水平的竞赛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06-4-6 14: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备积极参加,希望能有斩获,不过先要参加我们上海市的初评!

 
发表于 2006-4-6 15: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要好好准备哦!加油!可是不能直接投上杂志社的吗?
 
发表于 2006-4-6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一次大赛,组委会是否接收各地教师直接的来稿。如果能够不通过地区,能够直接参加就好了。在地方上的评比,各地教研员本身的素质都堪忧,更别说公平性了。

 
发表于 2006-4-7 1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展示自我的机会和平台,好好准备!不论结果如何,志在参与
 
发表于 2006-4-7 18: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参加!应该会接受地方的作品吧!
 
发表于 2006-4-7 23: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沸腾和弦在2006-4-6 16:50:00的发言:

不知道这一次大赛,组委会是否接收各地教师直接的来稿。如果能够不通过地区,能够直接参加就好了。在地方上的评比,各地教研员本身的素质都堪忧,更别说公平性了。

沸腾和弦说得对,某些地方教研员惟利是图,素质都堪忧,根本不讲公平性。

 
发表于 2006-4-8 09: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发表于 2006-4-8 0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公平 公正 透明

是参赛者所盼!!

 
发表于 2006-4-9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赵老师也组织一个论坛的比赛好了,然后上报.相信这个论坛出来的人不会差到哪里去,但在地方却不知道了,以上同志的担忧不是没道理的.
 
发表于 2006-4-9 16: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地区的网友会知:我已接到有关通知了,上海地区的评选在6月份,每个区县将有10名音乐教师参加赛前培训,培训时间4月19日,地点普陀教育学院。有意参加者速向本区音乐教研员咨询。

这次比赛是教育部门直接主办,不接受自然来稿的,就象最近举办的全国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性质一样的,必须参加省级初赛,由教育主管部门推送。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原则上推荐音乐、美术(艺术)教育案例3篇;音乐、美术(艺术)教学设计各3篇。

 

有关消息:上海市各区中小学音乐类稿件经区级初评,可能每区送上海市复评共4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10 8:52:26编辑过]
 
发表于 2006-4-9 2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全国级的比赛非常想参加啊,可全省共3个名额,从省府的各名校——省内各大城市——小县城,估计我连报名的机会都不会有啊。

   嗨,就怕像看全国教师基本功大赛的录像,有些获奖选手还真不如我身边的教师呢。但是我也能充分理解,就像皇帝选妃,要算是倾国倾城了吧,可照样有露选的李师师、陈圆圆。^_^

 
发表于 2006-4-10 09: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不知道辽宁省接没接到通知?
 
发表于 2006-4-10 1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个人的名义能直接参赛吗?

 
发表于 2006-4-10 16: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没自信,是真的没戏。[em06][em06]
 
发表于 2006-4-10 22: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参加,能否直接将文章交给组委会呢?
 
发表于 2006-4-10 2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机会,积极参加

 
发表于 2006-4-11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看了一些帖子,大家都想直接参与这次活动,就是直接寄稿过去,不知道行得通否?因为可能并不是每所学校都会鼓励老师参与这样的活动而且确实可能会存在“校名歧视”等原因,所以您能不能代表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打探打探?深表感谢
 
发表于 2006-4-11 2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还是现实点吧,每个省市自治区一共只有三篇和三篇,哪轮得到小地方的你和我?大城市的还照顾不周呢,大家说说是不是这个理儿?[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em15]

 

[em05][em01][em02][em03][em04][em05][em06][em07][em08][em09][em10][em12]
 
发表于 2006-4-13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lzy700124在2006-4-10 22:04:00的发言:
我很想参加,能否直接将文章交给组委会呢?
   我也很想知道啊!!
 
发表于 2006-4-13 11: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可以告诉我们吗?
 
发表于 2006-4-14 1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先过省市级地方这一关,好像百万大军过独木桥一样,

以前大家也都投过稿,之后就没下文了,

省市这一块就很难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em03]
 
发表于 2006-4-14 2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能直接参加!
 
发表于 2006-4-15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不可能有个人的名义报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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