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为什么周杰伦的歌如此风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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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4 1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杰伦《十一月的肖邦》彻底革了华语音乐的命

美国《时代》周刊曾在2003年把周杰伦送上亚洲版的封面,其中一篇文章指出,作为一个歌手,他不吸毒,不惹事生非,不反叛,居然也能如此走红,这让西方人觉得很奇怪。

  对照现实的周杰伦,前两个“不吸毒,不惹事生非”,至少从目前公开的资讯看,尚属有凭有据。但后一个“不反叛”实在是“冤枉”了周杰伦。从2000年出道起到如今的《十一月的肖邦》,6张录音室专辑让周杰伦在短短五年间成了华语歌坛的标志性人物。这个受过

音乐训练的创作者全然不顾既定的流行音乐创作发声法则,按照自己的方式彻底革了音乐的命。

        那么为什么周杰伦的歌如此风靡呢?原因有2个吧

         1一种反叛的表达形式

          2附和现代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方式

         从古至今,音乐都是一种表达,这种表达从创作者发端,落脚在听者的听觉世界里。同时,音乐创作应有的创造力也让创作本身具备了很高程度的反叛性——反叛一切既有的创作定律,用鲜活的声音元素发出属于这个时代的呐喊。如果说在上世纪50年代起源的摇滚乐颠覆了既有的音乐陈规,70年代发端的朋克浪潮又反过来革了摇滚乐的命,那么,我们不难得出结论,音乐的创造活力就是在反叛、颠覆、革命这类词汇中诞生的,真正的创作者敢于蔑视一切陈规陋习,忠于自己的表达,为不同时代的音乐留下了清晰可辨的注解。猫王、甲壳虫、性手枪、痞子阿姆 罗大佑、崔健 莫不如此。我们赋予了上述这些名字过多的时代符号,因为他们的音乐恰逢时代的拐点,他们的音乐于是就具备了更多的社会参照价值,可拂去陈腐的学究气,他们的音乐在当时就是时髦的、新鲜的、大人看不惯的、孩子们一听就疯狂的。不幸的是,周杰伦的音乐恰恰具备了上述特质。

  周杰伦的5年历程一直伴随着庞杂的噪音,恬噪、喧闹、叽叽喳喳、不绝如缕。两股泾渭分明的力量彰显了价值暗流南辕北辙的分野,在这个意义上,这两股力量各说各话,永远不可调和,盖因他们的年龄、阅历等个体或集体主观因素导致。2002年,我在北京某酒店遭遇周杰伦签售活动,五星级酒店的厅堂布满了歌迷,电梯里也是挤作一团,十几岁的孩子们上上下下寻找周杰伦,对他们来说,那是一种年轻的冲动。电梯里,一个中年人问一个孩子,“你们这是干什么啊?”孩子气喘吁吁,红着脸说:“找周杰伦啊!”中年人还算知道当时已经如日中天的周杰伦,摇摇头不可思议地问:“他有什么好啊,歌唱的像吃了热豆腐,长得一点也不帅,像个小痞子。”孩子几乎带着哭腔说:“可他多酷啊!”

  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作为一种流行文化,干脆作为一种娱乐,音乐都是走在时代前端的产物,它最应该具备摧枯拉朽的含义,它永远没有既定的法则,因为对音乐创造来说,每一刻都是崭新的。

  周杰伦成了这种创造的尖端人物,不乏模仿,不乏拼贴,但确实革了音乐的命,至少在中文音乐的范畴内,确实如此。

      现在让大家一起欣赏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发如雪>

 

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饮尽了风雪
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

缘字诀几番轮回你锁眉哭红颜唤不回
纵然青史已经成灰我爱不灭

繁华如三千东流水
我只取一瓢爱了解只恋你化身的蝶

发如雪凄美了离别我焚香感动了谁
邀明月让回忆皎洁爱在月光下完美

发如雪纷飞了眼泪我等待苍老了谁
红尘醉微醺的岁月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

rap:
发如雪凄美了离别我焚香感动了谁
邀明月让回忆皎洁爱在月光下完美

发如雪纷飞了眼泪
我等待苍老了谁红尘醉微醺的岁月

啦儿啦啦儿啦啦儿啦儿啦啦儿啦啦儿啦啦儿啦儿啦

铜镜映无邪扎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

 
发表于 2012-3-18 1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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