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 作品及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的通知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5〕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教体艺厅〔2005〕6号),现将报送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艺术教育科学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艺术表演节目:填写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附件1),参评节目的光盘(VCD或DVD)或大1/2录像带请按节目类别(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或课本剧)分别刻录,于2006年11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将报送表、光盘(VCD或DVD)或大1/2录像带及少儿歌曲的词、谱(可附CD)寄至深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西区C2082室,邮编:518026; 联系人:牟林芳;办公电话:0755-82105677;市话通:0755-81670680; 传真:0755-82105675;电子信箱:tiweiyi@sz.edu.cn。 2.艺术作品:填写艺术作品报送表(附件2),于2006年11月15日(以邮戳为准)前,将报送表及参评作品寄至深圳市美术学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邮编:18002; 联系人:晏清;办公电话:0755-25105137;手机:13798498429; 传真:0755-25105137;电子信箱:swallow85@sina.com。 3.艺术教育科学论文:填写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送表(附件3),于2006年11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报送表及参评论文寄至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城园3区13号楼1207室,邮编:100078; 联系人:米粟;电话:010-67661448;电子信箱:misusu@163.com。 4.各省(区、市)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于2006年12月1日(以邮戳为准)前寄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张江艺、孙长索;电话:010-66097189(兼传真); 电子信箱:yishuchuone@moe.edu.cn或yishuchutwo@moe.edu.cn。 请各地认真填写报送表,按照所规定的数量和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并在信封左上角标注所属类别,分别寄到指定地址;同时将报送表、总结材料等电子文本分别发送至指定的电子信箱。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ОО六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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