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两案败诉绝不道歉 再遭跨国索赔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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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4 17: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伪斗士”方舟子

本周,“反伪斗士”方舟子身陷的多起名誉权官司有了进展:“八卦宇宙论”创始人刘子华家人状告方侵权一案在北京二中院一审宣判;西安翻译学院的名誉权纠纷一审判决,方舟子与刊登其文章的北京某报两案败诉。昨日,晨报记者又从美国方面获悉,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已于当地时间11月13日,委托律师在纽约东区法院向方舟子提起诉讼,总计索赔100万美元。

昨日下午,代理方舟子国内大部分案件的律师彭剑告诉记者,他和他的当事人已达成共识,会坚决上诉,决不向原告方道歉。

“反伪斗士”京陕两官司一审败诉

面对“无尽”诉讼,方舟子方面称决不道歉

晨报特派记者郭翔鹤北京报道实习生汪蕊


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

“西译”官司一审判赔16万

2004年10月4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刊登《在有威望的国际调查中,排名在最前的中国大学和这些大学的校长》一文,在“排名前10名的大学”中登载了第10名为“西安翻译学院”,前10名的大学校长第2名为“丁祖诒”(西安翻译学院院长),后国内多家媒体先后发表正面报道或质疑文章。从2005年7月27日始,北京某报先后发表署名为方舟子的两篇文章称:“经我本人和一些媒体的调查,连教育部发言人也宣布所谓《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随后,西安翻译学院和院长丁祖诒教授将北京某报和方舟子告上法庭。

11月22日下午,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与北京某报、方是民(方舟子)名誉权纠纷案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原告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胜诉。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北京某报)文章……缺乏依据,报道失实……在客观上损害了原告的人格,降低了公众对原告的评价,侵害了原告名誉;被告方是民在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撰文,其报道失实,主观上有过错。”法院最终判定被告在15日内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共16万元。

记者从该案原告代理律师,西安德伦律师事务所宋文利律师处获悉,原告方目前认为赔偿数额过低,还将继续上诉。


已故留法博士刘子华家人一审胜诉

刘子华家人告方舟子一审胜诉

2005年7月29日,美国科学家宣布发现太阳系内第十颗行星。事隔不久,有媒体报道称,中国人在65年前就预测出了这颗行星,预测者就是留法博士刘子华(四川简阳人,1992年去世)。2005年8月10日,北京某报刊载了方是民文章,对此事进行评论称“这种荒诞不经、近乎笑料的胡言乱语,竟得到爱因斯坦的评审,岂非太小瞧了爱因斯坦的智力”。2005年底,北京某报将“八卦专家预测十大行星”列入“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评选之六。今年6月,刘子华遗孀,80岁高龄的曾宇裳一纸诉状把方舟子及相关媒体一并告上法庭。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一审判决认为,方是民撰文对“八卦宇宙论”的科学性提出质疑本无不可,但在文中用“欺世盗名之徒”、“来自中国的江湖术士”等带有明显丑化、侮辱性质的词汇来形容刘子华,其行为构成了对刘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被告方是民在30日内,在北京两家报纸及三家主要网站就损害刘名誉一事发表书面致歉声明,方舟子及某报各赔偿原告方精神抚慰金2万元。

昨日,原告律师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所赔数额过低。当得知被告确定要上诉,该律师立即表态:“我们随时恭候,并且我们还是索赔250万。”

肖传国美国起诉新语丝

肖传国是湖北武汉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2005年中科院院士候选人。去年9月21日,方舟子发表《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一文,对肖传国进行多方面质疑,肖传国将方舟子与相关媒体告上法庭。今年7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方舟子败诉,公开向肖传国道歉,并赔偿3万元抚慰金。昨日,肖传国称该案二审已于11月20日开庭。“我们在庭上出示了新的重要证据纽约大学医学院院长关于肖传国在该院任兼职教授的亲笔证明,同时还有美国泌尿协会和几个国外奖励基金会出具的证明。”

肖传国同时透露,在美国起诉方舟子一事已有进展,聘请的美国律师詹姆士·B·勒博已于当地时间11月13日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向方舟子提起诉讼。詹姆士对记者说:“已查明其网站是被告方是民在美国加州自己登记、自己管理、自己技术维护的个人网站,在其网站上诽谤并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严重违反美国法律。我们分别向方舟子和在其网站上发表文章的美国西北大学神经科教授饶毅提出了50万美金的索赔。”

方舟子方面回应:坚决不道歉

昨日,北京某报以及方舟子的代理律师彭剑告诉记者,对于法院的裁定,他们最不能接受的是方舟子所撰写的《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一文,被法院定性为:“由批驳刘子华的理论上升到评价刘子华的人格、用‘欺世盗名的行径’等没有根据且带有明显丑化、侮辱性质的词汇来形容刘子华。”

“这些词都是有根据的,况且‘欺世盗名’并不是污辱性词汇,相反,对方对方舟子的攻击才是人格攻击。”彭剑认为。

彭剑还告诉记者,他以及他的当事人方舟子、北京某报已经决定坚决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事实的认定有错误,我们肯定要上诉,决不道歉。”

何祚庥等人因方舟子败诉成立了“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彭剑介绍,目前已经筹了超过8万元的捐款。 欢快狗熊

 
发表于 2006-11-24 1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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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09: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成了制假有理,打假有罪的社会。

21世纪之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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