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课教学语言的基本原则 陈雅先 马达 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音乐教师,除了必须具有声乐、钢琴等表演技能和音乐理论、教育理论方面的修养外,还应该具有掌握和运用课堂教学语言艺术的能力。它是教学的主要工具。运用教学语言的优劣,常常是教学活动成败的关键。一堂成功的音乐课,离不开教师准确生动的教学语言,教学语言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下就这个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科学性原则 教学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因此,教学语言必须具有严密的科学性,这也是对教学语言的基本要求。科学文化知识,必须借助于精确的语言,才能准确无误的表达其内容;科学的表达方法和严谨的逻辑关系是保证语言精确的重要条件。科学的表达方法即语言周到严密、含义准确、遗词用句精当,合乎语法规律。这样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给人以清晰明澈的正确认识。教学语言的逻辑性应是其科学性原则的组成部分。教学语言的逻辑性,即是运用逻辑推理的方式进行教学论证。这样,就必须注意教材内在规律,把握教学内容各部分之间的本质联系。譬如,在基本乐理的教学中,有关音符时值、节奏的内容就应该特别注意教学语言的逻辑性;在学生已掌握的音乐知识基础上,根据学生所学的知识进行严密的论证,从而得出结论,这样才能使学生的思路随教师的讲解,一环扣一环,达到理解掌握的境界。 教学语言中最忌讳的是概念不清。这容易引起条理混乱,学生听后不知所云,如坠五里云雾;或曲解定义,以致缪种流传,误入子弟。教学语言中的这些毛病很可能在讲课中造成逻辑混乱,使讲课内容失去科学性,影响知识信息的有效传递。例如,有的音乐教师在上课时说:“不要赶节奏。”“请缓慢一些节奏。”我们知道,节奏在音乐体系中主要表现为有组织的音的长短关系。教学语言中出现“赶节奏”、“缓慢节奏”等词语,把“节奏”等同于“速度”,混淆了节奏的内涵,这显然是错误的。此外,若教学语言中用词不准确,表达传递信息就会产生误差。学生在接受信息时,介于各自的文化素质差异,很有可能会扩大这种误差。因此,应正确使用教学语言中的词汇和术语,语句通顺,合乎规范。忌用“可能”、“大概”这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不确切词语。 二、启发性原则 在音乐教学中,运用积极的启发性语言来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思维,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学生的学习是一种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这种认识活动必须依赖于人的思维活动来进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教学就是对学生进行思维训练。在教学活动中,通过教学语言运用各种方法使学生的思维合乎逻辑。具有良好思维能力的人才能深刻地掌握知识,灵活地运用知识,发展自己的能力。积极的启发性教学语言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唤起他们的求知欲,并能开拓思维境界,有助于学生的智力开发,这样就有可能使教学效率提高。启发性教学语言还能促进学生对知识的迁移、内化、物化,从而转化成学生的能力,因此,教师要运用启发性的语言引导学生进行积极思维,正确领悟知识的内涵,这样,才能达到学习的目的。 启发性的讲课,就是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思维运动的特点,利用学生所掌握的新旧知识之间的矛盾和联系,启发他们去发现矛盾,认识矛盾,并通过自己的思考来理解知识、掌握知识。教师运用启发性教学语言,不断引导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断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在音乐学习活动中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和创造思维,使学生学会融洽贯通地掌握知识。例如在唱歌教学中,教师可以运用启发性的语言,引导学生根据歌曲的内容感情需要选择适当的力度、速度来演唱,把枯燥的乐理知识学习融洽到生动活泼的唱歌练习中,这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启发性教学语言一般包括这几种类型,即激疑启发、情景启发、比喻启发、类比启发和对比启发、设疑启发和讨论启发、描述启发、悬念启发等等。 三、形象性原则 营造一个轻松活泼的氛围,是上好音乐课的前提;而教师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的教学语言则是这种氛围的催化剂。形象性的语言活泼风趣、生动直观,它可以把抽象的定义具体化,将枯涩的概念浅显化,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来再现教学内容。毋庸置疑,形象、风趣而又生动的教学语言能够使教学活动充满趣味性,这样容易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使身心不易疲劳。此外,教师的教学语言生动有趣,学生听之有味,必然有助于思维、记忆和理解、吸引,并使学习动力性增强。学生欢迎这样的讲课,教学语言是否既生动形象,又确切精炼,关键在于教师领会教材的深浅。只有深刻地钻研领会了教材,并融入教师自己的思想感情,这样提炼出来的教学语言才富有说服力、感染力。例如在音乐欣赏教学中,运用生动活泼的形象性语言,能使学生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睹其色”的感觉,这样大大有助于学生理解音乐,并能在无形中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笔者曾经听过一些中学的音乐课,只见任课老师认真严肃,教学态度一丝不苟,教学环节层层紧扣,教学语言清晰严谨,学生秩序井然。看似顺利完成一节课的教学任务,但听课人总觉得这节音乐课缺少了什么。显然,是缺少了音乐课应有的轻松活泼的气氛。该任课老师将音乐课当成数学教学的论证课来上。在严肃的气氛中学习音乐,可以说是完全曲解了音乐课的教学目的,违背了音乐课的教学规律。因之,强调音乐课教学语言的形象性、生动性,应是上好音乐课的必备前提。 四、和谐性原则 教学语言的和谐性原则,即是讲究教学语言的语音、语调美。教学语言的语音、语调运用得是否准确得当,直接影响着知识信息的传达。教学实践证明,具有语音、语调美的教学语言,极易感染学生,使其身心愉悦;在这种心境宽舒的状态下接受知识信息,听课的吸引率自然就高,学习效率必然也就随着提高。 一般来说,教学语言和谐性原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普通话语音准确。这是对教学语言的最基本要求。发音要准确,吐字要清晰,切记将方言音调带入教学语言。其二,适宜的语调、语速。应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来确定语调,主要知识、定义与概念、重点与难点,语速应稍慢,语调要高亢,一句一顿;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反复,以便给学生以较强的刺激,使其加深印象。而对于那些非重点和知识,或学生容易理解的知识,语速可适当加快些,语调平直,一带而过。此外,教学语言中情感变化也反映在语调的运用上。愉快时的语调应轻松明快;愤怒时则应沉重有力;等等。其三,音量适度。教学语言的音量过大过小,都会影响学生听课的效果。因此,必须将语言音量调整到适当的响度。具体标准是让坐在每个位置上的学生都清楚地听清老师讲的每句话,并且耳感舒适。其四,善用重音和停顿。重音是讲话过程中对某些关键词语加重语气给予突出的现象,适当运用重音有助于更好地表达知识内容。停顿是语音进行中的间歇,停顿好似乐曲中的休止符,它可以增加语言的音乐感。例如在讲授难点、重点的转接处;解释概念、定义处,可略加停顿,以引起学生的注意和思考。巧妙的运用重音和停顿,可以增加教学语言的表现力,在轻重缓急、起伏跌宕的语言流动过程中,增强语言、语调的美感。 五、小结语 教学语言是完成音乐课教学任务的一个重要手段。教学语言应既包含有强大的科学文化的物质力量,也应包含有强大的精神吸引力量,这二者兼备是教学语言的典型特征。音乐教师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语言修养水平,随时注意吸收那些简洁生动、幽默风趣、富有哲理的精炼语言,不断积累,加工储存,使自己的语汇丰富起来。”“语言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因之,研究教学语言的发展规律和基本原则应是当前音乐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