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乐界现学术骗局 批评学公信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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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4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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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界现学术骗局  批评学公信何存?

  姜科

  2002年3月,原星海音乐学院的教师明言在《音乐研究》杂志2002年第1期发表“音乐批评学刍议——‘音乐批评学’探索之一”。同年,其妻王鸿昀在《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上发表“对‘舞蹈批评学’建构的思考”,署名鸿昀。该文只把明言文中音乐批评学的“音乐”二字替换为“舞蹈”,把有关音乐的引述改为舞蹈,就全文照抄,连错误的标点符号都跟着抄,共抄袭发表两万余字。

  抄袭并没有就此罢手。接着,发表在《北京舞蹈学院学报》上的抄袭文章“对‘舞蹈批评学’建构的思考”仅仅是其标题被改为“论可能的‘舞蹈批评学”,又一字不少的全文发表在《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二期上,署名仍然是鸿昀。

  2007年3月出版的《云南艺术学院学报》刊登了编辑部启事,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科研不端行为,玷污学术尊严,在读者群和学术界混淆视听,制造混乱,后果严重,向社会公布此事,要求抄袭者王鸿昀向编辑部和读者明确道歉。

  2003年12月,明言《音乐批评学》出版,被王鸿昀改头换面抄袭的文章,赫然是该书第一章“‘音乐批评学’刍议”。也就是说,一篇文章被发表了4次,其中两次是文章的作者以同样的标题发表,讨论音乐批评;另外两次被改成不同的标题以妻子的名字发表,讨论舞蹈批评。其实,除了标题、引用不同,这4篇文章实际是一样的。

  二人急功近利的狼狈合作还在继续。王鸿昀连续在《音乐研究》、《人民音乐》发表书评吹捧自己的老公“填补中国音乐批评领域研究空白”;“以此丰富当代的音乐学术思想。也为他人的研究提供一块再深入的‘垫脚石’”;“明言基本经历了一个‘自体系对对象的批评,由对象向体系的观照’的‘音乐批评学’学术研究的探险征途”……

  这些书评发表后,发稿费时,刊物才发现鸿昀是明言的妻子,这种肉麻的吹捧,太过分了。在全国的音乐核心刊物工作会议上,此事被揭发出来。编辑们大呼上当,业界哗然。各刊老总随即达成口头协议,封杀明言,三年不发他任何文章。

  这样无耻的夫妻勾结相互抄袭,制造学术串案,不仅建国以来没有,就是中国学术两千年,也没出现过。他们真是填补了“学术”“空白”。

  明言伉俪已调到天津音乐学院科研处工作,他自己曾与妻子通同作弊,算作科研成果,现在这科研怎么搞?此外明言有一个社会兼职——中国音乐批评学会秘书长,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显然,他首先应批评的是自己串通太太抄袭。如果办不到这点,中国的音乐批评还有什么公信?!

(XYS20070503)

◇◇新语丝(www.xys.org) (xys.dxiong.com) (xys.3322.org) (xys.xlogit.com)◇◇

 
发表于 2007-5-4 11: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无耻的夫妻勾结相互抄袭,制造学术串案,不仅建国以来没有,就是中国学术两千年,也没出现过。他们真是填补了“学术”“空白”。

  明言伉俪已调到天津音乐学院科研处工作,他自己曾与妻子通同作弊,算作科研成果,现在这科研怎么搞?此外明言有一个社会兼职——中国音乐批评学会秘书长,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显然,他首先应批评的是自己串通太太抄袭。如果办不到这点,中国的音乐批评还有什么公信?!”

 

   谢谢老法师!这对夫妻的抄袭行为,算让我开了眼界!!

 
发表于 2007-5-7 09: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言可是音乐界响当当的名字啊,没想到啊没想到,

在这前前后后的六年中,和妻子琴瑟和鸣、你吹我打

科研做得也耐人寻味”……令人咋舌!

 
发表于 2007-5-9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无德夫妇,怎么能还在音乐学院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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