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课程背景下的音乐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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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课程背景下的音乐知识与技能

重庆市夏坝中学 张忠银

一. 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音老师们把“知识与技能”作为教学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其贯穿于教学中的每一个环节。唱歌先唱谱;欣赏先讲音乐知识;课前先做发声练习,唱谱后还要分析音程和调式。在这种“灌输”式的教学中,学生根本无法感受或体验音乐的任何美感,音乐课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审美教育功能。新课程的实施改变这种状况。它由强调“知识与技能”这个维度转向“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的三个维度。学生摆脱了枯燥的识谱教学,增强了学习音乐的积极性,提高了学习音乐的兴趣。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教学实践,老师们却发现学生的音乐技能太差,知识与技能的缺乏已经影响了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许多学生在音乐的大门外徘徊不前。在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在教学中怎样实施音乐知识与技能,成了新课程改革的一大热点。

二. 传统的教学模式及其弊端

在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中,“知识与技能”一直以来是以相对独立的体系呈现的,旧的《音乐大纲》对知识与技能作了较细的分类,并要求教材以知识点的形式系统化。而新课程背景下的《音乐课程标准》是在《音乐大纲》的基础上,删减了内容,降低了难度。同时又拓展了新的教学领域。

传统的音乐教学模式把“知识与技能”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认为“识谱教学是开启音乐殿堂的一把金钥匙 ,是学习音乐的先决条件” “识谱能力的强弱是音乐素质的重要标志”。因此,广大的一线教师特别重视对“知识技能”的传授和训练。课堂教学几乎形成了统一的模式。先做发声练习,讲授乐理知识(音乐知识),节奏训练,视听练耳训练,再学唱歌谱。又在学谱过程中找出重难点,针对其节奏和音准又单独练习,然后熟唱曲谱,最后将歌词填入。

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的视唱能力的确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有的甚至接近专业的水平,但大多数的学生却对此产生反感情绪。他们认为这种音乐课和传授型语文课、数学课差不多。由于单独传授和训练的枯燥,抹杀了他们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因此,同一个班的学生,有的水平较高,有的却连唱名也不会唱。

三. 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探索及其误区

针对传统教学存在的弊端,新的《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学的目标和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它要求音乐知识要以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为前提,在技能上要“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将识谱和视唱作为独立的知识点,而是通过听、唱的形式来熟悉乐谱。删除了音阶、音程、调式、调、和弦的一般知识,降低了教材的难度。新的教材里很难单独看见有关“知识与技能”的呈现。在新课程的教学中,教师更加重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以及“过程与方法”的形成。由于减少了以往学生觉得枯燥的教学内容。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了,积极性增加了,课堂活跃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教师却表现为力不从心,找不到合理的切入点,使课堂教学出现了简单化,表面化的倾向。许多实验区的教师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都有一个同感:尽管课堂上到处是直观的教具,精美的课件。但是好景不长,学生的兴趣减弱了;学生的识谱能力停步了;教师的热情降低了,教学的逻辑性模糊了,知识的系统性没了。这实际上是在新课程理念下,教学模式探索过程中的一个误区。那么,如何从这一误区中走出来呢?

首先,要充分认识传统教学模式中 “知识与技能”教学所存在的弊端,坚决改变教学过程中那种单纯传授知识和训练技能的倾向。由于以往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认识存在严重问题,单纯地以乐理知识和识谱技能作为音乐知识与技能的主体,并过分强化了知识的理性色彩和技能的技术作用,从而导致了音乐知识与技能的片面化倾向,造成了学生对音乐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恐惧与厌烦心理。

其次,要敢于走出 “知识与技能”的误区,使其与演唱、演奏、创造、鉴赏等教学内容紧密结合。在现行的音乐教材里几乎找不到单独的识谱练习和听音练习。许多老师由此便放弃了识谱教学。没有“知识与技能”作为支撑,再热闹,再生动的音乐课也只是短暂的,表面的。学生的兴趣也只能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因为他们无法步入到深一层的音乐中去。所以,“知识与技能”是我们教学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内容。

基础教育中的任何课程,只要是一门学科,必然会有系统的知识和技能体系。因此,对于基础音乐教育来说,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是必要的,这既是人们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也是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为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提供了平台。

最后,要明白《音乐课程标准》淡化了“知识与技能”并不等于不要“知识与技能”。相反它还拓展了“知识与技能”的涵盖面。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还涵盖了音乐创作知识和音乐历史知识,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艺术方面的知识。在音乐技能方面,它把乐谱的学习或歌唱技能的训练放在了音乐实践中进行,将其视为音乐表现活动的组成部分,从而构建起基础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整体体系。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规定了不同学段,不同年级“识读乐谱”的要求。这表明《音乐课程标准》是重视识谱的,并不是象有的教师所说的要放弃“识谱”教学。那种简单,实用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不但不会使学生感到枯燥,反而会增强其学好音乐的信心,促使学生在音乐实践中去运用这些知识与技能。现行的教材的确抹去或者隐去了一些“繁、难、偏、旧”的知识点。但不能错误地认为“音乐课就不要知识与技能”或者说“教材中没有,我就不教”。其实,教材只是按照《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降低了难度,隐去了“知识与技能”的系统性。把它放到各种音乐作品和音乐活动中去了,教材给教师预留了足够的操作空间。我们在分析音乐作品和进行音乐活动的同时,肯定会涉及到相关的“知识与技能”。这就需要我们“因势利导”地进行“知识与技能”的教学,而不是听之任之。

四. 新课程背景下的应对策略

那么,在新课程背景下我们到底该怎么来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呢?

识谱教学由传统的“先识谱再唱词”改为“先唱词再识谱”。传统的唱歌教学,一般是先从乐谱和音符入手的识谱训练。这种理性的,枯燥的机械训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类学习是必然的。正确的途径是从音乐本身入手,把识谱建立在自然的美学结构和音乐意义上,使识谱作为唱歌的一种自然演化。有这样一堂唱歌课,教师先让学生听了一遍歌曲,学生一下子就被轻快的节奏、优美的旋律、动听的歌词吸引住了,在他们特别想跟随音乐哼唱时,教师没有顺应学生的兴趣,而是生硬指导:“要想学会歌曲先要认识歌谱,不认识音符怎么唱?”于是老师便组织学生识谱 ,等到曲谱学会了,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也就没了。明明十分钟就能学会的歌曲,非要花上数倍的时间,而且把它分得支离破碎。如果能抓住学生们最初听音乐时的兴趣和想唱一唱的冲动,让他们先学唱歌词,在基本会唱以后再来识谱,最后再让学生自信的演唱,效果肯定不一样。这种方法只是顺序变了,却能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用呢?识谱教学还可选用一些要短小精悍曲目进行练习,要多选学生熟悉的民歌主题,也可大胆选用学生喜欢的流行歌曲片段。在练习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控制时间,不宜过长。

节奏训练强调“听”,强调“动”,淡化“写”,淡化“读”。节奏是音乐美感最重要的来源。节奏感不是从一个音一个音地研究乐谱获得的,节奏也绝不仅仅是一种数学关系。那种以为认识了音符的时值,知道一个音符是另一个音符的两倍,或一个音符是另一个音符的二分之一,就是掌握了节奏,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节奏感并不是来自音符时值。如果不通过对听觉的感知,不通过身体运动来感知,仅从音符时值的划拍来识别节奏,就会使节奏变成了一种机械的、毫无生命的东西。这只是从乐谱入手探讨音乐,而不是从音乐入手探讨乐谱。笔者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例,在音乐课上,我正指着黑板上的各种节奏型让学生练读。不知道是学生的水平欠佳还是这样的练习过于枯燥,学生始终不肯配合,甚至连最基本的节奏型都念不准确。正当我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有个迟到的学生敲响了教室门:“砰砰砰,砰砰砰。”这个声音激发了我的灵感,刚才的哪个敲门声不是很好的节奏吗?于是,我让那个学生再敲一遍,并让其他学生来模仿他的敲门声:“砰砰砰,砰砰 砰”与此同时,我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个节奏型。学生们一看,也都恍然大悟了。于是,拿来一块小黑板作为“门”,让学生创设出各种情景的敲门声,并上来展示。这样一来,各种各样优美的节奏都在“动”中展现了出来。

歌唱技能的练习应在演唱活动中进行。虽然不用在每次唱歌前做单独的发声练习,但也不能对学生的不良习惯,错误姿势、大声喊唱视而不见,不闻不问。歌唱技能包括歌唱的姿势、呼吸、发声和吐字等。这些技能一般不用单独进行练习,更不用长篇大论地给学生讲解,而是在歌曲演唱实践中,特别是在课内外的合唱教学实践活动中,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进行练习。歌唱技能的练习要避免脱离歌唱活动的“专业化”、“成人化”的技能训练。

音乐知识强调实用性,淡化系统性。音乐知识是从无数的音乐作品中概括出来的,有其自身的规律性,系统性。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一味地讲授某些音乐术语,先解释含义,接着举例,最后再加上练习让学生牢记,这实际上把音乐课上成了语文课、数学课,音乐课就失去了本来的审美教育价值。音乐表现要素有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将这些要素逐个当成名词解释给学生讲解,学生肯定乏味。音乐作品的历史背景离不开作品本身;音乐和其他艺术间的关系以及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都是在具体的作品中体现出来的。这些知识以音乐史的体系给学生进行讲解,学生同样感到乏味。如果我们把这些音乐知识放到具体的作品中来讲,出现了什么就学什么,让每一条知识在作品中都有其针对性,都能解决学生学习音乐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这样的教学虽然少了知识的系统性,却多了知识的实用性。

总之,新课程背景下的《音乐课程标准》所阐述的不是“要不要知识与技能”的问题,而是“怎么去完成知识与技能”的问题。我们要在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方式上,作根本的改变。既要改变音乐教学中单纯传授音乐知识,以讲授代替体验的理性方式和机械训练音乐技能,以枯燥练习代替探究创造的倾向,又要改变那种对知识与技能听之认之、视而不见、弃而不练的做法。要把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放在丰富的、生动的、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去,同情感、态度、兴趣、智慧等因素紧密结合,在体验、探究、合作的过程中来完成。当然,不管用什么教学方式去完成,都必须“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发表于 2008-6-28 22: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恍然大悟了!

 
发表于 2008-7-13 1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简明透彻。

[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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