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老师的严谨细致是俺佩服了很久的。冒昧地讨论一下高老师的教诲吧: “音色是音的四大性质之一,任何音都有其独特的声音特性。因此,色彩(即音色)并不是音程才有,单个的音、三个、四个音等等的结合(有规律与无规律的结合——和弦与和音)都有各自的色彩与特性。” 同意! “对学生讲解音程,应该涉及到音程的全部内容:定义与概述;度数;音数与音程的种类;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基本音程;如何识别与构成音程;音程转位;复音程;等音程;协和与不协和(即音程的色彩)音程等。” 不同意。俺觉得应该着重讲音程的来历、种类、特性和用途。知识和技巧的重点分别是三种“基础音程”和三种“构成和识别音程的手段”。关于度数、音数、性质的那张表格是不需要的。那表格虽然结构简单但并不好记忆,也不合乎音程产生和使用的规律。 “(纯1、小2、大2、小3、大3、纯4、增4、减5、纯5、小6、大6、小7、大7、纯8);在学习了调式后则可以介绍调式中音程的特性(如带调式变音的变化音程;等音程中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互换的不同特性例如大三度与减四度);在学习了和弦后则可以介绍和弦的细部结构及总的特性,例如四种三和弦的构成与不同色彩。” 俺强烈赞成高老师的根本出发点:“在音程这一章节中讲音程的色彩问题,只能是……自然音程”;俺也同样赞成高老师此后的意见。但俺对“自然音程”的定义俺有异议,俺觉得真正的重要的“自然音程”应该是俺所说的三个“基础音程”(小二、大三、纯五)。其他的“自然”音程均由它们变化而来,引申涉及即可,不必细讲。另外,纯一和纯八的归属俺觉得有待商榷。 “对不同色彩的辨别与掌握属于听觉训练,并不能在乐理的学习中解决。为了帮助学生能在考试中考出好成绩,多讲一些考试中的内容,这大概才是最实在的吧。” 知识系统之间的穿插结合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和学习,孤立地学习地课程则很难。我们所讨论的东西自然不必跟学生讲,但我们的讨论若有好的成果,也可应用于教学,推动教学啊! 俺向学生教授音程时,只细讲三个“基础音程”;然后再讲三种变化音程的手段:“同度变化”、“转位变化”、“‘单’‘复’变化”。其他“自然”音程在其基础上均可形成。学生将可以跳过音数、度数的问题而直接构成或识别音程。 如此,是否有逻辑、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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