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乐第三次集体备课
来源:长沙市田家炳中学发布时间:2010-04-12
时间:2010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地点:北校音乐教室
参与老师:高丽萍 唐毅群 谭飞飞 罗喜
主持:唐毅群
课题:高中演唱模块的教学策略
一、高中演唱模块的具体教学策略(唐毅群主讲)
高一新生对音乐已经具有一定的自我理解能力和欣赏能力,在这个阶段时期,他们具有强烈的音乐表现欲望,因此针对孩子们的特定心理,我开办了“歌唱”音乐选修模块。因为“歌唱”,是能使人们最直接、最简便地进入音乐世界,去感悟音乐的形式美,体验人声交响的无穷魅力。
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之一《歌唱》模块课本里是这样安排教学任务的:第一单元、丰富多彩的合唱艺术;第二单元 、五彩纷呈的演唱形式;第三单元、 魅力四射的独唱舞台。
首先就在高中歌唱教学中安排合唱,能培养学生对个人嗓音的控制、协调能力和对和声的感受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通过第一单元的教学设计,试图让学生先充分感受合唱的艺术魅力的基础上,再学习合唱的相关知识,然后在演唱时间的过程中锻炼自己的能力。那么我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为学生留出更多的发展个人才能的空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自我表现欲望,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接下来,在第二单元里让学生集中了解一些常见的各具特色的演唱形式,例如:重唱、对唱、组合唱、表演唱等。那么我安排了一个集各种演唱形式的歌曲欣赏和演唱实践为一体的教学过程,尽量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声音特点来选择歌曲练习演唱。最后,进入“独唱”环节,这个教学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个人演唱能力,尤其是对独唱表演有兴趣爱好的同学。
在一个学期当中,学生必唱歌曲有合唱曲《东西南北茉莉花》,独唱曲《我像雪花天上来》和《我的中国心》,重唱曲《我的中国心》,组合曲《啊,朋友再见》
那么我将尽力为高中爱好声乐的同学提供一个实践、表现的平台,既能满足学生对业余独唱表演的强烈欲望,保护他们对歌唱的热情,促进声乐演唱水平的逐步提高,同时也能进一步拓展他们的欣赏视野,提高他们的鉴赏水平,为终生享受音乐和向专业特长发展打下基础。
二、讨论如何正确认识歌唱模块、如何把握教学的重点、如何采用适当的教学策略来实施歌唱模块的教学。
第一:高中歌唱模块同初中歌唱课的区别
高中阶段的音乐课程中设置歌唱教学模块,体现了高中课程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鲜明特点,为学生生动、活泼、富有个性地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它与义务阶段的歌唱教学是既有联系更有区别的。
1、 全面发展前提下,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在提高全体学生音乐素养的同时,还要为具有音乐特长、对音乐有特殊爱好的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因此,歌唱等选修模块的开设体现了多样化和可选择性的特点,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
2、 课程的独立性较强。
初中阶段的演唱课是融在普通音乐课四个音乐教学领域中(特别是表现领域中)的一项教学内容。对于学生来说,这项教学内容和其他学习内容一样都是必修课程,不允许有选修的可能。在这项教学内容中,十分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其中,在音乐艺术上更偏重于理性上的理解与思辨。相对而言,高中歌唱课是高中音乐课中的教学模块,它们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的学习领域,对于学生来说,它们是可以自愿选修的课程。尽管这个模块也同样重视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但在音乐艺术上不再是偏重与音乐的广泛性和全面性,而是更偏重于音乐艺术上的选择性和精深性,学生不仅要一般性地感受、体验、表现、创造音乐,更要深入研究音乐艺术的真谛,理解音乐作品的艺术特征及其音乐文化的深刻内涵,进而促使学生产生终身学习的强烈愿望,使之成为提高自己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二、高中歌唱模块中的欣赏与演唱表演
表演课所面临的重大任务是以表演为媒介。普通音乐课的目的或方向,是尽可能最充分地培养每个学生体验和创造音乐的内在表现性,也就是培养每个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审美感受力。表演课的目的也完全一样。其中不同的是规定出两种课各自特殊性区别于“体验和创作”之间的平衡点。例如在音乐鉴赏模块中,以听赏为基本行为,表演是与音乐相互作用的,又是客串性模式的。它是强化音乐理解力和音乐体验的有效途径之一。听赏和表演之间倾向于听赏。普通音乐课对待音乐艺术是广泛而全面的
在表演课程中,平衡点在于通过在舞台上的表演充分体现音乐的实际创作,体验音乐的某个种类。表演仍然是体验音乐和创作音乐的一种手段,但是它已经成为主要手段。表演的本质是拥有极少一部分音乐世界作为基本学习材料,但是每一首乐曲都要体验透彻,表演对音乐艺术是精深和选择性。
因此,在高中歌唱模块中欣赏部分列于次要位置,演唱表演是主要的表现手段,其中合唱又是教学中的重要内容。
第三、高中歌唱模块中的知识技能
传统音乐教学的知识技能观,直接针对音乐基础知识中的乐理部分和音乐基本技能中的歌唱能力部分,尤其是视谱知识和视唱能力部分。在教学中强调音乐学科的系统性,强调音乐技能的专业性。因而,在教学方法上也特别强调教师的讲解和对学生的专业性训练。这一切,正是音乐课程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但是,经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课程改革与实践,音乐课程中的知识与技能又面临着新的尴尬与无奈:
——音乐新课程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首位,“知识与技能”是否就不重要了?
——教“知识与技能”就被认为是传统教学,所以不敢碰知识与技能。
——不知道怎样教知识与技能学生才会既有兴趣又有所获得?
——音乐“双基教学”的涵义是否主要体现在识谱和乐理方面?
高中音乐课改,要避免重复义务教育的课程改革所走的弯路。这次课程改革,将知识于技能视为各门课程中三维目标中的重要目标之一,音乐课程也不例外。既然“知识于技能”是音乐课的三维目标之一,那么在各个模块中的内容目标也会有明确的表现。不难想像,这种表现实际上体现了新课程体制下的音乐知识技能观,即强调学生要学习哪些对提高自身音乐审美能力有益的、对全面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有用的、对终身喜爱和学习音乐有利的知识于技能。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
1、 不应因为“双基教学与训练”而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
2、 不能片面理解音乐教学中的“双基”只是乐理、识谱和歌唱技能训练。
3、 理论学习必须遵循体验------学习------再体验,即音响和概念尽量相统一的原则 。
4、 “双基”教学应使学生在艺术实践活动中不知不觉地获得。
5、 “双基”教学是重要的学习内容,是提高学生审美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持久发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不可缺少的环节。
下一次集体备课由谭飞飞老师专门阐述《音乐教学中的“双基”训练》。
|